湖北四地检察院建环漳河水库环境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国际在线湖北消息:近日,荆门、宜昌、襄阳三市四个基层检察院在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会签文件,探索建立环漳河水库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机制。
来自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宜昌市当阳市检察院和远安县检察院、襄阳市南漳县检察院的四个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现场会签《关于建立环漳河水库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未来,四地检察院将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破坏环漳河水库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监督整治环漳河水库范围内的水污染和动植物资源破坏等问题,推进建立健全漳河水库生态保护的长效机制。
《意见》明确,四地检察院将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调查取证协作机制、信息资源联络共享机制、专项活动协同行动机制、生态修复协作机制、联席会议机制、风险防控和舆情应对联合处置机制、日常联络机制等八项协作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破坏漳河水库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共同保护漳河水库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
据悉,漳河水库位于宜昌、襄阳、荆门三地交汇处,是中国八大人工湖之一,是湖北省境内库容最大的湖泊,滋养着宜昌、襄阳、荆门三地人民,是湖北省唯一的I类水体,也是荆门市城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环漳河水库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建立,为三市检察机关进行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提供了具体依据,构建了检察机关协作保护漳河水库环境和资源的新格局,对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的长效机制,逐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科学化、法制化、制度化有着指导意义。(文 黄正恒 邓琳 邓琼静 编辑 苏喜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