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全民监测体温的几个问题的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和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武汉市从即日起开展全民体温监测工作。武汉市卫生健康委现就相关问题答复市民:
武汉市为什么要进行全民体温监测
答:按照要求,武汉市进一步加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疑似病例搜索范围和力度,开展全民体温监测。发热,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主要症状之一。开展全民体温监测,目的是全面排查,从源头上彻底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遏制我市疫情蔓延势头,打赢疫情群防群治人民战争,切实保障市民群众身体健康、家庭健康和全社会健康。
全民体温监测如何开展
答:从即日起,以社区网格为基础单元,整合党员干部、网格员、社区民警、物业人员、志愿者等力量组成工作团队,分片包干,采取上门排查与自查自报相结合的方式。家里有体温计的以自查自报为主,如果市民体温正常,可以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报告;有体温异常者向社区报告后,工作人员再上门检查。体温监测应逐户逐人每日监测一次,确保排查全面覆盖、不漏一人。每天排查至少上报一次,一般不会干扰居民正常生活,采取这种方式除全面监测体温需要外,还可了解居民有什么生活困难需要帮助。
社区发现发热患者怎么处理
答:如果市民家中有发热或相关症状人员,应由社区组织其及时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断筛查,根据诊断情况,按照确诊患者、疑似患者、一般发热患者、密切接触者等不同类别,进行集中收治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若市民不配合体温监测怎么办
答:在疫情排查过程中,工作人员要耐心做好沟通、解释和说明,积极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如遇不配合排查工作的市民,必要时可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长江日报记者黄琪 刘睿彻整理)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