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入选交通强国建设首批试点
10月9日,湖北等11个省(市、自治区)和2个地区入选为第一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湖北省拟从内河航运、农村公路、智能交通、交通运输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多式联运等6个方面先行先试,力争用3-5年时间,形成一批可推广经验。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负责人表示,湖北地处“一带一路”的联结地带,是长江经济带、推动中部崛起、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国家重大战略叠加区域,交通运输发展关乎中部、影响全国,承担交通强国试点工作具有全局性战略意义。湖北省将力争用3-5年时间,在现代内河航运发展、畅通黄金水道、航运中心建设和绿色航运示范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水运从资源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农村公路初步实现补短提升、便捷畅通,初步解决当前发展中突出短板问题,推动交通与荆楚特色的乡村产业结合;智能化在机场、公交等领域持续深入建设,数据资源的整合利用取得明显成效;交通运输现代市场体系基本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准入和退出机制健全完善;交通运输投融资体制改革取得突破,形成一系列有效破解资金要素制约的投融资政策和投融资模式;初步建成内陆地区多式联运创新示范区,多式联运发展由点及面全面推进,现代物流体系初步建立,成为内陆地区的物流成本“洼地”。
首批纳入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的还有:辽宁、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南、贵州、广西、新疆、重庆,以及深圳市、河北雄安新区。(湖北日报记者雷闯、通讯员石斌、赵超)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