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 播撒法治种子
原标题:弘扬宪法精神 播撒法治种子——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首届开放日见闻
图为:在省司法厅接待大厅里,群众代表正饶有兴致地操作智能法律服务机器人。(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魏铼 摄)
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12月3日,湖北省司法行政系统第一届开放日活动启动。新组建的湖北省司法厅机关首次向公众开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校师生和社区群众近百人零距离体验宪法和司法的温度。
新机构揭开面纱
11月底,根据《湖北省机构改革方案》,湖北省司法厅和湖北省政府法制办合并,重新组建司法厅。
新组建的司法厅,职能有哪些变化?社会各方十分关注。“新机构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于一体。”开放日启动仪式上,湖北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魏月明介绍,按照机构改革方案,决定组建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湖北省司法厅,不再保留湖北省委法治湖北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重新组建的司法厅,形成了“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工作布局。“一个统筹”,就是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湖北省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全省法治工作,司法厅接受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实现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贯通一体的格局。“四大职能”,就是在全面履行职责的基础上,发挥好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四个方面职能作用。
湖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振表示,重新组建的司法厅在法治湖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方面的作用更重要、任务更艰巨,对于强化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深入推进法治湖北建设具有深远的意义。
宪法宣传唱主角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和我们的生活有什么关系?正值首个“宪法宣传周”,开放日上,宪法宣传唱起主角。“从呱呱坠地起,宪法就一直默默保护着你。”湖北省司法厅为大家播放了一部微视频《宪法和我的一生》,以讲故事的方式宣传宪法,让人耳目一新。
宪法规定,一出生,婴儿就有了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有义务保护抚养孩子,不能虐待和遗弃。
“18岁成年了,在大学里,我行使了自己的选举权,第一次体会到宪法的‘存在感’。”来自武汉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李思琦说,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适龄中国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这种宪法宣传方式有特色、接地气,年轻人喜欢。”李思琦为微视频点赞。
湖北省司法厅工作人员介绍,“宪法宣传周”期间,各地还将举办优秀宪法宣传微视频展播、网上宪法知识竞赛、湖北AR普法APP推广等活动,打造“互联网+法治宣传”平台,让宪法走进寻常百姓、深入日常生活。
法律事务“指尖办”
“遇到法律问题,哪里找专业律师?”“预约办理公证,要带哪些资料?”“想申请法律援助,是否符合条件?”“别着急,有我楚小律来帮忙。”开放日现场,一个名为“楚小律”的机器人引发关注。
和“楚小律”语音对话,可以咨询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康复、社区矫正等几十项公共法律服务事项。“这个机器人,能在社区投放一个吗?”武汉市洪山路社区居民吴永红表示,现场参观了司法厅以后,才知道省司法厅已经建成完善的网络,找律师、办公证都这么方便。
“没有机器人,上网也一样能享受公共法律服务。”在司法厅视频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展示了湖北法律服务网(12348湖北法网),机器人拥有的智能法律咨询、智能服务引导功能,在网上都能实现。
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张正军表示,2018年底,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将实现全覆盖,各市(州)和有条件的县(市、区)“12348”法律援助热线平台升级为热线分中心,365天24小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12348湖北法网”平台将建设移动客户端,开通语音咨询、视频通话等功能,实现法律咨询、法律事务“掌上办”“指尖办”。(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江卉 通讯员 顾丹 林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