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湖北     |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文旅     
湖北枝江与鄂西五县市签订粮食产销合作框架协议
2025-10-27 16:50:28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高钰姗责编:魏寒冰

  近日,湖北省枝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枝江市粮食发展中心组织粮油行业协会及企业代表,前往宜都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秭归县、兴山县等五县市,开展“产销协作 共护粮安”2025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主题活动,通过搭建产销协作“面对面”的沟通平台,逐步打破区域壁垒,共筑粮食安全防线,受到了沿线各地粮油企业的热烈欢迎。

湖北枝江与鄂西五县市签订粮食产销合作框架协议_fororder_图片91

“枝江玛瑙米”走进宜都专场推介活动现场

  精准对接 务实推介促进合作

  在五场专场活动中,分别设置了观看枝江水稻专题片《粮道》、枝江玛瑙米品牌推介、前往当地粮油储备公司粮库参观等环节,向与会嘉宾展示了枝江作为粮食主产区的雄厚实力和“江汉大米·枝江玛瑙米”的品牌底蕴,同时深入挖掘了五地的粮食产业销售与储存的需求。

  在产品品鉴环节,由产自枝江的“鄂香二号”“华夏香丝”“青香优261”等优质稻米煮成的米饭,以及特色粮油产品“张妈米酒”,凭借优良的品质和口感赢得了五地企业代表的一致好评。枝江市天韵米业有限公司、枝江市永隆粮油有限公司、湖北谷雨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枝江市信达农业专业合作社等粮食企业代表与各个县市的粮食储备企业、大型商超、粮油批发商户现场开展了交流互动。

湖北枝江与鄂西五县市签订粮食产销合作框架协议_fororder_图片92

“枝江玛瑙米”走进长阳专场推介活动产品品鉴环节

  宜都市大仓粮油土特产有限公司负责人魏顺华表示,宜都和枝江是一衣带水的兄弟县市,未来可以加强产销端互动,多组织相关的交流活动。五峰印象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张凌云表示,五峰本地的机械化、规模化种植面积有限,种植效益受环境变化影响较大,与枝江合作能减少运输加工成本以及设备人工等支出。枝江市永隆粮油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亚亚表示,作为生产和销售企业应该加强品牌宣传,让消费者知道种植的大米具体好在哪,未来要定期回访客户,更新市场信息。

  来自长阳粮油大世界的代表邓立新建议:枝江大米香味足、口感好,但想要让消费者接受品牌溢价,需要在加工端发力提高附加值,可以采取预订销售的模式,在节日推出高级真空包装的大米产品。湖北谷雨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凤丹当场回应,在后续交流合作的过程中,将提供各种包装的样品供对方选择,精准对接客户需求。

湖北枝江与鄂西五县市签订粮食产销合作框架协议_fororder_图片93

枝江粮食企业代表与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企业代表洽谈

  着眼长效 共担粮食安全责任

  近年来,枝江始终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全市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93万亩以上,总产量稳定在32万吨以上。这份沉甸甸的收获,凝聚着产区广大农民和农业工作者的辛勤汗水,也离不开广大销区长期以来的大力支持与密切合作。

  “枝江所在的产区,作为粮食安全战略的重要支撑,肩负着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端牢中国人饭碗的重任。”枝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粮食发展中心主任董庆华表示,希望能通过本次活动,与各县市共建更稳定的购销关系、共拓更高效的合作模式、共创更畅通的流通渠道,共促更深入的产业融合,共担更紧密的应急责任。

湖北枝江与鄂西五县市签订粮食产销合作框架协议_fororder_图片94

枝江市发改局和兴山县发改局签订协议

  活动期间,枝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与五地发展和改革局,分别就促进粮食资源优化配置,保障双方粮食供求平衡和价格基本稳定,推动两地粮食经济及粮食工作健康发展等内容,签订了《粮食产销合作框架协议》。

  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粮食发展中心主任兰鹏指出,作为典型的山区县和粮食销区,目前秭归县90%以上的粮食消费需依靠外部交易保障。此次两地携手开展粮食产销协作,正是基于资源互补发展不足的现实需要,也是共同主导区域粮食安全保障、畅通粮食流通循环的务实之举。该将以最大的诚意和最优的服务,为合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全力支持双方企业深度对接,让更多像枝江玛瑙米一样的枝江优质产品进入秭归市场。

湖北枝江与鄂西五县市签订粮食产销合作框架协议_fororder_图片95

考察团参观秭归县中心粮库

  本次“产销协作 共护粮安”主题活动打破了区域壁垒,实现了宜昌区域粮食产区“走出去”与销区“请进来”的良性互动,为未来在粮食“产、储、加、销”全产业链的深度融合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枝江市将持续促进粮食合理就地就近转化,积极为粮食企业搭建合作平台,组织企业互访、洽谈、考察,促进企业间签订实质性购销、投资等合作协议。(文/图 王蓉 葛飞洋)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