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湖北     |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文旅     
武汉江夏公安多点发力守护城市“烟火气”
2023-08-14 19:14:15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李燕责编:石丽敏

  8月11日,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严格按照上级部署,扎实开展第二次夏季治安整治集中宣防行动,坚持主责主业,紧盯风险隐患,强化社会治理,多措并举,多点发力,进一步提高见警率、管事率,营造平安和谐的治安环境。

  重拳出击 严打“黄赌毒诈逃”

  “群众最痛恨什么,公安就打击什么。”江夏区公安分局刑侦、治安、网安、纸坊派出所紧盯一起强迫卖淫警情,深入经营、扩线深挖,在前期刑事拘留4人的基础上顺藤摸瓜,获取关键线索,打掉一个强迫组织卖淫团伙。8月11日,该局组织警力开展延伸收网行动,抓获4人,刑拘介绍卖淫人员2名,治安拘留2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同日,藏龙岛派出所清查分队雷霆出击,在辖区粟庙路一酒店捣毁一赌博窝点,抓获赌博违法行为人5人,缴赌资3000余元,5人已被行拘;刑侦大队会同纸坊、大桥、金口、郑店、乌龙泉、五里界、法泗派出所,在江夏、蔡甸、东西湖、经开等地同步开展收网行动,成功抓获并刑拘贩毒人员5人,强戒6人,治安拘留7人。

  大桥派出所掌握了犯罪嫌疑人陈某林在温州的行动轨迹后,连夜安排警力实施抓捕,经蹲点布控,成功抓获嫌疑人陈某林(通过买卖二手手机实施诈骗,受害人多达21人),成功追回全部赃款15.6万元;刑侦大队行动不止步,联合庙山、金口、乌龙泉、山坡、金港、五里界所,对潜逃在武汉市辖区的外地逃犯开展侦查研判、实施抓捕。截至当晚8时,抓获逃犯6名。

  警星闪耀 政法先锋在路上

  8月11日下午,湖泗派出所政法先锋队民警朱天红带队前往武汉市江岸区将24岁卖淫女子熊某抓获,已于当晚送至武汉市第一看守所。同日,乌龙泉派出所接江夏公安分局反诈中心反馈,张某涉嫌电信诈骗,乌龙泉派出所政法先锋队队长李世文带领戴希辉赴乌龙泉矿工人村将其抓获。2023年8月4日,张某在网上结识诈骗分子,为获利将自己银行卡借给诈骗分子,并将诈骗所得的金额转到自己银行帐户,然后将钱以刷脸方式转入骗子指定帐户,刷脸20余次,共转出金额4万余元,张某现已被行拘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警笛长鸣 严厉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8月11日晚,江夏区交通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设置多个执勤点,持续开展“夜查”酒醉驾集中整治行动。

  区交通大队对过往车辆逐一排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强化酒醉驾查处针对性高压严管态势。此次行动,共查获酒驾8起,涉嫌醉驾1起、非法改装飙车炸街3起、工程车违法22起,查扣无牌无证摩托车5台,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

  警旗招展 守护公共安全不停步

  公共安全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针对夏季治安特点以及辖区实际,江夏区公安分局采取“定点盘查”与“沿线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将警力摆上街面、沉入社区,给群众看得见的安全感。分局内保大队根据线索摸排,联合藏龙岛派出所合成作战,在梁山头查处非法储存、运输危险物质案,治安拘留1人,现场查获煤气罐17个,消除一起重大安全隐患。

  江夏分局人口大队组织各所深入开展“找堵防”工作,在全区设立集中宣防点46处,发放防诈、防火、防溺水等各类宣传资料4500份,张贴反诈、消防等宣传海报315张。通过积极宣防,法泗居民主动向法泗派出所上交自制高压气枪1把;乌龙泉派出所紧盯重点部位“找堵防”,加大检查清查力度,巡查时发现辖区立新村部分商铺正销售烟花爆竹,民警通过便装暗访,在附近隐匿的仓库内查获烟花爆竹15箱、鞭炮28箱,对2名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违法人员依法行拘,及时消除辖区安全隐患。(文 李鹏程 李千悦 彭媛)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