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荆门公安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探索“大数据+执法”模式,构建严密高效执法监督管理体系,提升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水平,奋力谱写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的新篇章。
顶层设计 深化法治建设
荆门市公安局党委多次就法治公安建设进行系统研究部署、全面加强改进,经过持续努力,法治理念逐渐深入警心,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等刑事政策在执法办案中得到全面体现。
对标公安部、省公安厅执法规范化建设文件精神,围绕新时代公安执法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形势、新挑战,荆门市公安局印发《荆门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实施意见》,就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出新的工作要求。
该局多次召开荆门全市公安机关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工作推进会,出台任务清单,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接处警、受立案源头管控,强力推进警情“日清零”、案件“月清结”、问题“季清查”的“三清”工作机制,推动执法问题实时整改;成立涉疫执法青年服务小分队,对包联单位涉疫案件办理提供指导意见,并就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下发一系列指导意见,文明理性、宽严相济,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
问题导向 落实法制改革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荆门公安深入推进执法监督管理改革和执法责任体系改革,不断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加快构建系统严密、运行高效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破解执法中的难点、痛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该局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责任体系改革任务清单》等改革配套文件,对构建公安执法权力运行全流程、全要素管理体系作出全面规定;成立由“一把手”牵头推动,法制、督察、信访和主要执法办案部门参加的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加强对执法工作情况的整体掌握和对重大执法问题的综合研究;出台《荆门市公安局110接处警工作指引》《荆门市公安机关接处警、受立案工作规定》,规范执法语言、动作、视音频记录等现场执法;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出台落实“两统一”制度文件及《荆门市公安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刑事案件由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严把案件质量关;率先在全省开展法制员派驻及巡察工作,在工作量较大的执法勤务机构和派出所由法制部门派驻专职法制员,并对城郊和农村派出所开展法制巡察,强化对一线执法办案单位的执法监督指导;出台执法质量考评正负面清单,落实市局每季度、县局每月、所队每周案件评查,整改案件瑕疵,提升办案质效。
科技赋能 提升执法能效
向科技要生产力,以信息化为支撑,荆门公安突出科技引领,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智能化监督水平、执法工作效率显著提升;依托“警综平台”主航道,常态化开展网上办案、网上监督,实现执法信息网上记载、执法文书网上生成、执法质量网上考评、执法问题网上预警,办案活动走上“流水线”“单行道”;率先在全省建成执法办案监督管理系统,对执法过程全流程监督,执法问题自动预警,执法监督更加精准;以“执法留痕、闭环管理”为切入点,全面配备、升级民警5G现场执法记录设备,全领域、全环节记录接报案到案件办结全过程,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建成启用集一站式办案、合成化作战、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为一体的荆门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将执法办案中心音视频纳入全市执法监督平台,全程监督民警执法办案。
阳光执法 广泛接受监督
荆门公安大力推行阳光警务,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互联网+监管”,强化跨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及时更新执法信息,全方位公示检查结果;会同检察院率先在全省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配套出台办公室运行机制文件,全市公安机关接受检察监督更有力、公检配合更顺畅;出台《荆门市公安机关接待群众上门报案“七个必须”》文件,明确接处警工作标准,落实接处警回告制度,全方位接受当事人的监督;深入落实《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依托湖北省公安机关执法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案件办理;充分发挥12389投诉热线和警务服务评价系统作用,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一枝一叶总关情。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警,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荆门公安机关将以深入学习二十大精神为契机,站稳人民立场,践行司法为民,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用法治保障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文 姚薇 罗君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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