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湖北     |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文旅     
2022年度湖北融合传播指数发布 政务传播视频化成效显著
2023-02-21 15:35:28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李燕责编:冯薇薇

  《2022年度湖北省省直部门政务融合传播指数》《2022年度湖北省县域政务融合传播指数》两大榜单2月20日正式发布,这是长江云第五年发布该系列指数榜单。2022年指数榜单显示,湖北政务融合传播已从起步建设期进入稳步发展期,逐渐形成了整体联动、同频共振的政务信息传播格局,在主流舆论引导、服务社会民生、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不断增强。

  省直部门政务融合传播稳步发展 “马太效应”减弱

2022年度湖北融合传播指数发布 政务传播视频化成效显著_fororder_图片1

榜单一:2022年度湖北省省直部门政务融合传播指数总榜前二十强 供图 长江云

  《2022年度湖北省省直部门政务融合传播指数》显示,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喜获三个“第一”,分别为总榜第一、影响度分榜第一和好感度分榜第一;湖北省公安厅紧随其后,位居总榜第二、影响度分榜第一;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位居总榜第三;湖北省应急管理厅获得公开度分榜第一。

  近三年来,湖北省省直部门政务融合传播整体呈现稳步发展态势,“马太效应”影响减弱。从平均分值来看,34个省直部门总榜得分均值近三年来呈逐年上升之势。从得分分布趋势来看,整体分布结构趋于更为健康的“纺锤形”结构:中高位分段的省直部门数量逐年增多,低位分段省直部门数量明显减少。

  从传播平台进行观察,湖北各省直部门微博平台账号粉丝增速明显放缓;微信公众号传播影响范围明显扩大,但在传播、互动引导上明显乏力,账号运营能力有待加强;省直部门政务抖音号尽管数量不多,但账号的总动态数、总评论数、总点赞数、总分享数增速显著,较2021年分别增长46.2%、150.6%、1195.2%、55.9%,抖音逐渐成为重要的第三方传播渠道。

  人设是社交媒体时代进行品牌化运营的重要手段。2022年湖北省直部门通过推出人物IP、专题专栏IP等方式,积极打造政务新媒体品牌。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楚小应”、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安哥和平平姐”等新媒体IP卡通形象代言人相继亮相,用有趣的动漫形象传播政务信息,不仅让政府的形象更时尚亲民,更有效提升了政务品牌影响力。

  二三类县(市)级融合传播势头持续强劲 政务传播视频化带动作用明显

2022年度湖北融合传播指数发布 政务传播视频化成效显著_fororder_图片2

  榜单二:2022年度湖北省县域政务融合传播指数总榜前五十强

  《2022年度湖北省县域政务融合传播指数》显示,此次总榜前三甲——钟祥、红安与房县均为“黑马”县市。分榜方面,红安县、蕲春县、保康县依次为公开度分榜第一、影响度分榜第一、好感度分榜第一,分榜榜首出现“新面孔”。从2022年度总榜的得分情况观察,中位数638分为五年来最高分,全省县域政务融合传播的整体水平稳步提升。

  二三类县(市)级融合传播势头持续强劲,与区级融合传播差距进一步扩大;湖北省县域政务融合传播此前存在的区域发展不平衡情况在2022年得以逆转,区域之间占比率的极差缩小,区域发展更趋平衡。

  2022年,湖北省多个县(市、区)的政务传播视频化渐成趋势。全省有88个县(市、区)开设政务抖音账号,共开设账号数312个,平均每个县(市、区)账号数近4个,抖音总动态数、抖音总评论数、抖音总点赞数、抖音分享数较2021年分别增长47.4%、312.3%、23.9%、56.9%,实现了传播效能的跨越式增长。(文 朱莹)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