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武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全市科技创新大会新闻发布会。会上获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4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武汉位列科技创新集群全球第13、全国第5。《自然》杂志发布的《2024自然指数-科研城市》显示,武汉位列全球第9、全国第5。
会上介绍,2024年,武汉全力推进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把科教人才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优势,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取得显著成效。武汉大学李德仁院士荣获2023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在汉单位牵头完成的通用项目共获奖19项,在全国城市排名第2,创历史最好成绩。
2024年1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时指出,要在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上开拓进取,努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为武汉科技创新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6日上午,“武汉新春第一会”全市科技创新大会召开。武汉市科技创新局副局长胡军介绍,将按照大会要求,以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为目标,以建设科技创新中心为抓手,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2025年聚焦“六个融合”来推进科创高地建设——
一是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深度融合的动力。二是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夯实深度融合的基础。三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突出深度融合的关键。四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畅通深度融合的路径。五是拓展开放协同创新网络,构建深度融合的格局。六是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凝聚深度融合的合力。
会上,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皓介绍,2025年将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产业创新中心“扩面”。服务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北斗等重点产业发展需求,进一步布局建设4家左右市级产业创新中心。二是工程研究中心“赋能”。支持不低于30家单位争创省工程研究中心。三是企业技术中心“提质”。支持3至5家省企业技术中心实现提档升级。支持不低于50家单位争创省企业技术中心。四是政策性资金保障“增效”。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支持,全力支撑武汉市产业创新平台建设。
武汉市科技创新局副局长袁远明介绍,2025年将瞄准武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支持首批实验室继续优化升级、发展壮大,同时积极对接国家战略科技资源,谋划新的一批产业创新联合实验室,引领武汉新质生产力发展“成势见效”。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明文龙介绍,将聚焦制造业创新,全力打造产业、赛道、企业三大新先锋。今年将集中发布一批阶段性创新成果。组建谋划第二批产业联合创新实验室。建立110家以上中试平台培育库。力争全年新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0家以上;完成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500家;力争全年为政府投融资平台提供200个重点产业科创项目。
武汉市科技创新局副局长柯敏介绍,将深入实施企业梯次培育“四个计划”:实施初创科技企业“育苗计划”、小微高企“跃升计划”、骨干高企“瞪羚计划”、领军企业“引领计划”。对企业牵头承担的市级科技重大专项,给予单个项目最高2000万元支持。将着力做大做强研发型企业,加快推进实施“四个一批”:认定支持一批研发型企业;扩能升级一批研发型企业;招引落地一批研发型企业;吸引建设一批外资研发中心。其中,世界500强企业在汉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可给予最高1亿元引导支持。
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院长助理王慧中介绍,武创院将以武汉颠覆性技术创新中心为平台,探索颠覆性技术“发现-遴选-培育-转化”具有中部地区特色的创新机制,推动中部地区产业创新。推进落实《武汉市促进颠覆性技术创新实施方案(2025—2027年)》,助力促进颠覆性技术创新,抢占科技战略制高点。
2025年,武汉将持续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打造全国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努力在湖北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中当好龙头、走在前列。(记者刘洁、谢慧敏、通讯员陈雅岚)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