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代表签约“双碳”司法服务长江基地共建协议 摄影 吴美欣
5月31日,武汉海事法院与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湖北中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共建“双碳”司法服务长江基地框架协议》。在三方合作机制下,湖北将鼓励、支持公益诉讼当事人自愿以“认购碳汇”等方式履行替代性修复义务,这也是创新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方式的一次具体实践。
揭牌仪式由湖北碳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何昌福主持。武汉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革胜,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高管卢国洪先后发表致辞,并共同为“双碳”司法服务长江基地揭牌。
会上,三方代表共同签署了《共建“双碳”司法服务长江基地框架协议》。协议规定,各共建单位将共同建立司法保护与“双碳”金融联席会议制度、司法保护与“双碳”金融综合协同机制、认购相关碳汇产品及碳排放权交易产品的沟通协作机制,落实“双碳”目标联合宣传机制和“双碳”法治理论研究机制。
2024年是国务院《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湖北省政府《湖北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暂行办法》实施首年。“一条例一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全国碳市场和湖北区域碳市场的法制建设日趋完善。此次三方协作共建司法服务机制,将为生态环境领域的司法实践提供更多经验。
目前,为打造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低碳生态圈,湖北宏泰集团加快构建中碳登、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武汉碳清算所(筹)“三位一体”碳市场体系的顶层架构,并设立了湖北中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双碳基金公司及武汉碳普惠公司等机构。卢国洪表示,希望各方以“双碳”司法服务长江基地为平台,发挥协作优势,加强研究实践,推动湖北省在“双碳”法治领域取得新成就、新进展,将“双碳”司法服务长江基地建设成为支撑中部地区打造长江经济带绿色创新高地的重要载体。
武汉海事法院是管辖2380公里长江流域海事海商案件的专门法院,为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长江生态走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武汉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革胜表示,接下来武汉海事法院将以该基地为平台,扩大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政治效果、社会功能和外溢效应,加大信息宣传与学术研讨的力度,办一批涉“双碳”的代表性案例,共同为实现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发展赋能增效、贡献力量。(文 曾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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