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湖北     |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文旅     
湖北荆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解员”三方联动 合力共谱平安曲
2024-04-12 09:42:31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胡礼国责编:石丽敏

  近年来,荆门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的平台优势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群众优势深度结合,联合打造解纷共同体,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走出来一条平安共建、合力共为、成果共享的社会治理新路径。自2022年4月荆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人大、政协工作室成立以来,共化解矛盾纠纷527件。

  创新联动机制 搭建解纷平台

  荆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在祥、市政协主席丁岱等市领导与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谋划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事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室揭牌,安排具有法律从业背景的代表委员进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多次调研指导工作,有力助推联合解纷工作走深走实。

  荆门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协法制委与荆门市司法局分别建立工作对接、定期会商、联合调处等工作机制,明确各方职责任务和考核指标,推动人大、政协工作室实体化运行、规范化管理、高效化解纠纷。

  荆门市人大和市政协分别投入10万余元用于工作室建设,每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向荆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投入5万元工作经费,保障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能够安下心、履好职。

  强化工作合力 共解疑难纠纷

  针对特别复杂、涉及部门多、领域广的矛盾纠纷案件,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主动协调各方参与案件研判处置,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调配驻中心的法官、专职调解员、专家库专家等共同发力,形成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多元解纷格局。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了解矛盾纠纷调解情况,及时掌握辖区安全稳定形势,主动认领矛盾纠纷调处任务,常态化开展交流分享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中心专职调解员分别畅谈自身调解方法和工作心得,一道分享外地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共同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聚焦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职调解员组建工作专班,从介入之初就做到全员上阵、全程参与,确保“矛盾一天不化解,专班一天不撤离”。2023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联合牵头,联合政法委、法院、司法、漳河新区等部门共同参与,仅用时不到两个月就化解了漳河新区“大家装”家居市场1022户商户与商管公司发生的租赁纠纷,其中,700余户业主重新与商管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剩余200余户业主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聚焦民生短板 提升治理效能

  荆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人大、政协工作室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多元化解方式嵌入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组织开展“四下基层”活动,宣传党的政策法规,了解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第一时间化解小矛盾小纠纷,将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以议案、提案或立法建议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或党委、政府反映。2023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合各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开展“七进”活动46场次,举办普法宣传活动22次。

  针对物业纠纷多发的现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提出《关于依法规范物业服务管理的建议》,有效促进了当地物业服务行业转型升级,全市物业服务矛盾纠纷逐年下降30%以上。2022年8月,荆门市政协委员丁凤彩结合自身化解未成年人权益被侵害案的经历,撰写的《关于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促进未成年健康成长》提案,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着力在矛盾纠纷化解中找线索、查问题,对因政府部门履职不力、监管缺位等原因引发矛盾纠纷的,及时开展专题调研,以外部监督的方式督促政府部门切实履职,有效推动了政府部门能力建设;高度关注人民调解工作,督促地方财政部门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经过充分调研,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今年市“两会”上共提出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的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2件,其中1件政协提案被列为市委、市政府重点议案办理件。(文 黄正恒 耿华栋)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