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湖北     |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文旅     
洪湖市司法局开展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
2024-02-23 16:07:19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李燕责编:石丽敏

  近日,洪湖市司法局普法股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前往洪湖市荷花广场“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现场,开展以“春风送岗 游购洪湖”为主题的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为参加招聘会的广大求职者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增强求职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更好地服务企业招聘。

洪湖市司法局开展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_fororder_图片1

洪湖市司法局普法展位 供图 洪湖市司法局

  “老板拖欠工资应该怎么维权?”“发生工伤后怎样申请工伤赔偿?”……针对现场群众关心的如何申请法律援助、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如何防范电信诈骗等法律问题,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现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引导群众对法律心存敬畏,学法守法用法,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洪湖市司法局开展法律援助“春”字号行动_fororder_图片2

群众法律咨询现场 供图 洪湖市司法局

  本次活动向来往群众发放公共法律服务等宣传手册及民法典法治宣传折页资料2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惠及群众300余人,有效增强了企业的依法经营意识和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为优化洪湖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筑牢了坚实基础。(文 张良 杨超)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