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湖北     |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文旅      |     舆情智库
湖北发布自然灾害风险提示 需重点防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
2022-12-07 09:57:34来源:湖北日报编辑:李燕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我省发布12月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形势分析报告并提示——需重点防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

  湖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近日发布的12月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形势分析报告认为,12月湖北省进入寒冬季节,气象总体趋势呈现降水普遍偏少,气温略高、起伏较大的特征,需重点防范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对生产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干旱少雨等因素诱发的森林火灾,以及大雾、重霾等对交通安全的影响。

  该报告指出,冬季(12月至次年2月)历来是湖北省气温最低、降水最少的季节,寒潮、大风、雨雪冰冻灾害以及森林火灾等形成的几率高、破坏力大。综合当前海温、大气环流等影响因素及前期天气气候特征分析:预计今年湖北省冬季气象情况总体略暖偏干,大部地区前冬暖后冬冷,可能出现阶段性偏冷和低温雨雪天气过程。全省最冷时段可能出现在1月中旬后期至2月上旬。

  冬季极端气象灾害频次增多

  需积极防范应对

  12月气温均值较常年变化不大,但总体呈两边低中间高、大起大落的走势,异常波动的气候特征易酿成极端气象事件。

  防范寒潮大风对民众生活产生的影响。预计本月可能有1—3次冷空气过程,上旬及月尾两个时段的强冷空气极有可能形成阶段性寒潮大风,各地要切实加强能源调度和保供工作,确保群众取暖需求,要指导群众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用煤、用水,严防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严防燃气、煤气及超负荷用电引起的火灾事故,防止季节性疾病暴发。

  防范大雾重霾以及雪(雨)天气对交通安全的影响。随着寒气加重,12月的雾霾天气可能更重更多,如与雨雪冰冻叠加,极易产生交通事故。各地要紧贴交通安全的季节性特性,提前做好元旦前交通运输小高峰应对准备工作,搞好交通疏导;同时还要关注冬季枯水期航道变窄的情况,严防沉船触礁等事故发生。

  防范低温雨雪冰冻以及干旱天气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当前,正值湖北省小麦、油菜出苗生长和冬马铃薯抢播的关键时期,12月偏干偏冷的气候特征、集中出现的寒流天气将会对农作物生长发育带来很大破坏,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农业生产防灾减灾的针对性,确保农作物安全越冬、确保冬季蔬菜产销两旺。

  秋冬连旱几率较高

  应确保人畜饮水安全

  报告认为,11月全省旱情虽然稍有缓和、但总体干旱的趋势没有改变:12月全省大部地区持续高温少雨的气候特征,干冷的情况比较明显;长江中下游干流及汉江中下游干流水位与多年同期相比总体偏低,江河湖库维持低水位运行;前期降水不足,土壤总体缺水的墒情没有得到根本缓解,综合今年气象走势和水文情况预测,今年湖北省发生秋冬连旱的几率较高。各地应继续做好蓄水保水工作,科学调度水资源,确保人畜饮水安全,确保冬春灌溉用水。

  森林防火形势仍然较重

  要有效控制火源

  在持续高温干旱作用下,今年入秋以来湖北省森林火险总体呈抬头趋势,进入12月全省降水明显偏少,干热、干冷现象特别明显,自入秋以来在林间厚积数月的落叶枯草更易腐烂,进而产生大量可燃气体,森林火灾的风险可能进一步发展。12月全省大部地区森林火险等级为中度危险(二级),鄂东、鄂东南为较高危险(三级),特别是鄂州、武汉、咸宁以及黄石、黄冈大部的山地丘陵地区发生森林火灾的可能性更大。同时,“两节”将近,各地要提前做好烟花爆竹的管控工作,严格落实禁鞭措施,有效控制火源。

  地质灾害相对平稳,形式以中小型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可能呈现零散偶发的状态。(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包东喜 胡雯洁 通讯员 李伟)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