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湖北     |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文旅      |     舆情智库
591.9吨!湖北史上最重“巨无霸”走高速
2022-11-24 09:22:51来源:湖北日报编辑:李燕责编:蒋硕

591.9吨!湖北史上最重“巨无霸”走高速_fororder_01

11月23日,武深高速公路武汉江夏段,装载着大型变压器设备的特种运输车、车货总重591.9吨的“巨无霸”在湖北交通高速路政等护送下缓慢行驶。(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柯皓 通讯员 陈文 摄)

  11月23日9时许,京港澳高速武汉市江夏区金口收费站前,一辆特制的长102.32米、宽5米、高4.93米的大件运输车缓缓通过匝道。车上装载的是一台大型变压器,车货总重591.9吨。这是湖北高速路政继9月27日护送518.9吨大型变压器之后,再次护送超过500吨的超大型大件运输车辆,再次刷新了湖北省高速单次通行重量最大的大件运输车辆纪录。

  大型变压器“坐轿子”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现场看到,特制车辆前后共79轴,有300多个车轮,由两台重型牵引车“前拉后推”,另有一台牵引车在后面备用,中间白色的大型变压器由一个桥式装载车固定托载。

  负责运输的车队负责人曾辉武介绍,重达375吨的变压器享受“豪华配置”,车辆选用奔驰车型,总价值超过1500万元。由于货物太重,后面的牵引车需装载大石头才能平衡重量。为防止300多个车轮爆胎,车上专门配有工作人员拿着对讲机指挥,车上装满备胎。

  “豪华配置”在过收费站时体现作用。因货物过重,地下的磅秤都铺设厚钢板“保护”。在工作人员操作下,桥式装载车可像坐轿子一样上下调整尺寸。

  据介绍,将用于在建的随州电厂项目的该变压器,在江苏常州生产,经长江水运至武汉江夏金口港,再转走高速去随州。运输车辆将途经湖北省京港澳、武深、蕲嘉、孝洪、麻安等高速,行程325公里,预计将在高速上行驶3天,经过7个大型枢纽互通和100多座大中型桥梁。

  各方全程保姆式护送

  服务阵容同样“豪华”。记者看到,行进中,该车前后均有高速路政执法车、警车开道护送。因军山长江大桥不能通行这么重的“家伙”,“巨无霸”驶上高速后以时速10公里的速度往南朝嘉鱼长江大桥方向而去,沿途实行交通临时管制。途中,路政人员通过车载喊话器不间断播报安全提示语,同时利用对讲机与大件运输车辆驾驶员全程沟通,进行安全提示,确保行车安全。

  湖北交通高速路政京珠支队执法科主任李康介绍,为确保“巨无霸”变压器安全顺利通行湖北省高速公路,省交通运输厅、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提前两个月进行部署,制定方案、勘察路线,并联合湖北省公安交管局、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承运单位、大件运输企业等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安全通行保障有关事项。

  护送期间,湖北高速路政总队将调集沿线3个支队6个大队共计18辆路政车30余人参与接力护送,每个路段分为两组,联合高速交警在大件运输车辆一前一后进行开道和压道,同大件运输车之间保持安全距离,保证大件运输车单车居中匀速行驶,经过桥梁时“巨无霸”时速仅被允许为5公里。在硬路基路段,平均时速也只有30公里。同时,还安排一个机动应急小组进行全程跟随。

  李康透露,为最大化减少“巨无霸”对社会车辆通行影响,湖北高速路政在325公里的通行路线上规划了23个固定和临时停靠点,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停靠,放行后方社会车辆。

  据统计,1—10月份,湖北交通高速路政协办大件运输许可178249件,较2021年同期增长43.6%、较2020年同期增长180.9%,为历年来数量最多。(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戴辉 通讯员 王耀华 李轩)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