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湖北     |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文旅     
湖北“五统一四清理”畅通经济大循环
2022-08-11 16:20:58来源:湖北日报编辑:李燕责编:蒋硕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既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重要任务,也是培育国际合作与竞争新优势的关键所在。

  近日,湖北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任务清单及具体措施,全面加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这些措施如何发力?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强化推进“五统一”

  让经济循环畅通无阻

  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需要各种生产要素的组合在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机衔接、循环流转。对此,通知提出“五统一”,即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

  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重点任务是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特别是在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方面。通知提出,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严禁全省各级各部门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就是要建设现代流通网络,完善市场信息交互渠道,推动交易平台优化升级。通知提出,要融入国家综合立体交通骨干网,完善“九纵五横四环”高速公路网络。建设武汉国家级中欧班列区域性枢纽节点,提升通往阿拉山口和北部湾的对外通道功能。推动长江黄金水道建设重点工程,统筹长江、汉江港口功能,加快建设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

  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重点任务是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和劳动力市场、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加快培育统一的技术和数据市场,有序推进能源和生态环境市场建设等。通知要求,要建设存储器、航天、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生物医药等五大国家产业基地,培育壮大高科技优势产业集群。打造“汉孝随襄十”为重点的万亿级汽车产业走廊,建设全国汽车产能基地。

  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主要是健全商品质量体系,完善标准和计量体系,全面提升消费服务质量。通知明确,要深入实施“万千百”质量提升行动,聚焦全省支柱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推动中小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培育质量提升标杆企业,探索建设省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和省级中试公共服务平台,提升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水平。

  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重点是健全统一市场监管规则,强化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能力。湖北省将综合运用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家质量技术,增强综合执法公信力和权威性。同时,推动建立“渝鄂川黔”和沿江十省市“长江禁捕打非断链”跨区域监管执法合作机制。

  全面开展“四项清理”

  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

  通知提出,将全面清理废除各地区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全面清理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全面清理废除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做法;持续清理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

  如,强化平台竞争行为检测,加大对二选一、算法共谋、大数据“杀熟”、捆绑销售等行为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

  开展“清朗”“净网”等系列常态化专项行动,整治网络水军、网络敲诈等黑灰产业链条。依法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违法犯罪,高度关注资本利用地方保护影响司法公正问题。

  在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方面,通知提出,编制并公布省、市、县、乡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为确保每一项重点任务都落到实处,下一步,省发改委将会同省直各部门,对照重点任务清单,结合工作职责,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切实抓好政策措施的落实落地。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廖志慧 通讯员 詹书武)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