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初,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湖北代表团提出《关于支持在湖北布局建设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湖北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建议》。
近年来,湖北坚持把创新摆在事关全局发展的核心位置,将加快推进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湖北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以下简称“两个中心”)建设纳入湖北“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重大战略进行系统谋划部署。
代表团认为,武汉是国家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在枢纽地位、城市能级等方面形成了坚实基础和独特优势,包括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效应凸显、科教资源得天独厚、已初步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产业集群等。可以说,武汉已具备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基础条件。
创建“两个中心”,有利于引领武汉成为中部地区崛起的科技创新支点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创新辐射中心,也有利于湖北成为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的重要力量,争创全球创新网络重要节点。
为此,代表团建议,支持在湖北布局建设“两个中心”。
湖北将聚焦中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以武汉(城市圈)为主阵地建设“两个中心”。同时,加强与长沙、南昌等长江经济带(中部城市群)一体化部署,力争将武汉打造成为世界级区域创新高地,推动武汉建设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促进湖北(武汉)成为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为我国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迈进创新型国家前列,作出湖北贡献。(湖北日报记者曾雅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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