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湖北     |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文旅     
十堰茅箭区改造逾百公里旅游路 路畅景美农家乐
2021-05-21 10:44:03来源:湖北日报编辑:李燕责编:李玥

十堰茅箭区改造逾百公里旅游路 路畅景美农家乐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10521093731

好似玉带般的大别山旅游公路罗田段。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陈勇 摄)

  5月16日,雨后初霁,十堰市茅箭区月季花开得正艳。马家河村至赛武当旅游公路穿行秦巴山区,宽敞的双车道上车来车往,旅游步道上游客络绎不绝。公路驿站内、农家乐门前、景点停车场停了不少私家车,一幅路畅车欢、客来民乐的乡村美景图。

  公路沿线皆风景

  “五一小长假,游客达数万人。”马赛路边的秦巴生态植物园,总经理王德华高兴地对湖北日报全媒记者说,没想到来了这么多游客,周围的农家乐都满了。

  当初,王德华敏锐发现马赛旅游路的商机,租赁马家河村山场资源,投资建设秦巴生态植物园,采用“花卉苗木基地+旅游+农户”建设方式,形成了集观光休闲、苗木销售于一体的旅游扶贫项目,马家河村万余亩荒山变成花的海洋。

  村民裴修兵在植物园从事绿化修剪工作,每年增收4万多元。“在家门口上班,顾家挣钱两不误,日子过得很舒坦。”裴修兵说。

  交通条件的改善,让马家河村观光旅游业蓬勃发展起来,一年接待游客30多万人次,不仅吸纳了60多名村民就业,还带动了一批村民售卖土特产,村民收入增长。去年,全村人均收入达1.06万元。

  在有名的红色革命老村茅塔乡东沟村月季花开得如火如荼,游人如织。在红色革命教育基地,游客们沿途赏花拍照,参观历史文物陈列馆。沿着马赛路一直往里走,紫薇岛烧烤区、山里猫居·躲猫猫、营子村义军寨等景区和特色民宿……公路沿线入目皆是风景,行走间生态振兴带来乡村富美。

  释放交通发展红利

  路好景美,沿线旅游业红火,村民的腰包也鼓起来。在农家乐马赛山庄,负责人张琴正在忙着在庭院里加摆桌椅。“昨天就有人预定。”张琴说,去年以来最多一天接待游客300多人,自家人全用上,又请了3个人都忙不过来。

  据统计,在茅箭区公路沿线,涌现出农村专业合作社22家,扶贫车间19个,茶叶、猕猴桃、中药材、香菇、蜂蜜、光伏等产业覆盖各村。新建旅游景点18处,新建“蛙声十里”“休休堂”“心湖”等民宿12家,村民生活品质显著改善,“美丽经济”蓄势待发,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

  交通是旅游发展的先锋。茅箭区交通运输局全面提升农村公路道路等级,辖区37个行政村中28个通二级以上公路,30个通三级以上公路,在十堰市率先完成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在全省率先实现村村通公交,实现了城乡一体化,票价比原客运班线票价整体下降60%至70%。

  依托便利的交通条件,茅箭区坚持“公路+生态+旅游”融合发展,逐步探索出以农家餐饮、观光休闲、度假养生为主要内容的城郊旅游扶贫工作格局,农民脱贫致富步伐加快。2020年乡村旅游人数突破350万人次,乡村旅游收入超过17.5亿元,全区70%的贫困群众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实现脱贫致富。

  近年来,茅箭区交通运输局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区域旅游布局,改造马赛路等100多公里的生态旅游公路,形成“四纵一横”公路网,将南部山区3个乡镇22个村连成整体,建设自行车绿道14公里,沿线合理布局停车位300多个、旅游公厕23个,公交站廊、休憩驿站等旅游配套设施一应俱全。

  “大力发展交通,处处体现交通为民理念,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最大限度释放交通发展红利。”茅箭区交通运输局局长龚举波说。(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戴辉 通讯员 潘庆芳 关晓波)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