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荆门市发布第4号河湖长令,宣布即日起开展河湖管理“攻坚战”。
荆门市将严格河湖空间管控,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续推进划界确权工作,对规模外的汇水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抓紧划界煞尾,尽快启动确权颁证工作,确保今年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任务全面完成。加强水域岸线管控,推进汉江码头清理整顿,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严厉打击非法采砂。
在河湖综合治理方面,荆门市将稳步实施长湖及其它湖泊退垸(田、渔)还湖,推进钟祥南湖清淤和综合整治试点,全面取消湖泊承包养殖种植,实行人放天养,改善湖泊生态。加强水质检测预警,持续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河湖水质明显改善。
为推进小微水体治理管护,荆门市围绕污水无直排、水面无漂浮物、岸边无垃圾“三无”目标,打好小微水体治理提升战、管护持久战。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平台项目,加强小微水体综合整治,使小微水体成为农村“靓点”、生态“亮点”。
荆门市还着力提升河湖管理能力,启动新一轮“一河(湖)一策” 编制,完善河湖长制考核体系,全面推行河湖长述职制度。加快信息化建设,推动河湖监管网格化、精细化、智能化。推进河湖长制“六进”活动,探索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法院院长”等联动机制,鼓励更多民间河湖长、企业河湖长及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参与河湖管护,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湖北日报记者甘勇、通讯员李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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