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地质局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发挥地质部门作用协同推进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的通知》,将提供18项地质技术服务,促进全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据介绍,双方将协同构建“生态环境+地质”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湖北省地质局将依托地质专业技术、“生态环境+地质”科技创新与转化应用、地质成果资料与专业技术人才等工作优势,支撑与服务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生态环境监测评估、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等4个方面共计18个事项。如为区域土壤重金属高背景成因分析,提供基础地质依据;为农用地安全应用及污染成因排查等,提供土地质量地球化学技术支撑服务;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修复治理工程,提供工程地质技术咨询服务。
近年来,湖北省地质局充分发挥地质工作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作用,在长江大保护、废弃露天矿山治理、土壤调查、地下水监测等方面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了地质贡献。省地质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合作将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地质”融合发展内涵,推动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美丽湖北建设。(湖北日报记者林晶、通讯员张宏福、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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