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城市工作会议关于推动实现城市“绿”和“美”的要求,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湖北省城市公园更新导则》,指导全省园林部门紧扣城市高质量发展主题和内涵式发展主线,持续开展城市公园更新。从生态景观的精细打磨到文化记忆的活化焕新,从功能布局的优化完善到场景业态的营造植入,从便民设施的迭代升级到智慧服务的创新赋能,推动传统公园向有温度、有活力、可进入的绿色公共空间转变。
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现分批发布以“建园为民,活力更新”为主题的湖北省城市公园更新典型案例,集中展示各地城市公园更新成效,让城市公园更好承载市民休闲、文化与交往需求,持续擦亮美丽湖北“生态绿”的底色。
从闲置荒坡到“城市会客厅”黄石大众山变身全龄友好公园
走进黄石市黄石港区青山湾,一湾碧水映入眼帘,环湖栈道蜿蜒,鲜花谷里色彩斑斓。这里是大众山城市休闲森林公园,一处曾经闲置的山林湖塘,如今华丽蜕变成为集生态、文旅、商贸于一体的城市会客厅。

黄石大众山城市休闲森林公园远景
大众山城市休闲森林公园占地约60亩,立足青山湾生态资源禀赋,聚焦文旅融合思维、空间品质优化与民生福祉提升,在城中村改造、山水生态修复、宜居城市功能补齐等方面推进更新改造,新建瀑布营地(户外大型婚庆中心)、草坪市集(户外大型团建Party)、鲜花谷、城市烟火乡宿、水上运动场、健身步道等项目,不仅实现了城市存量空间的高质量更新,还带动附近群众增收,成为黄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缩影。

大众山城市休闲森林公园草坪市集
党建领航+政企协同 打造家门口的“绿色客厅”
“以前这里是一片荒坡,还有不少老旧民居,路不好走,环境也乱。”青山湾社区附近居民感慨道。他在这里住了二十多年,亲眼见证了大众山的蜕变。如今,这里绿树成荫,步道整洁,湖水清澈见底。
湖北省委城市工作会议强调,城市更新要强化党建引领、凝聚政企合力,让空间品质提升惠及全体群众。黄石市委、市政府将大众山公园建设列为区域城市更新重点工程,统筹政策支持、要素保障等关键环节,通过政企协同发力,摒弃大拆大建模式,精准锚定“生态修复+功能完善+民生改善”三维目标,通过环湖栈道、鲜花谷、瀑布营地等特色场景建设,构成一幅“有花有树、水草丰茂”的生态画卷。

大众山城市休闲森林公园业态营造
“空间提质+功能复合” 构建全龄品质地标
亲子游乐区,小朋友们正在滑梯上玩耍,妈妈在一旁的草坪集市挑选手工艺品,“这里设施安全,环境也好,周末一待就是半天”。公园还与知名IP《桃花朵朵开》合作,举办线下相亲活动,搭建古风摄影基地,配备专业灯光道具,丰富文化体验。孩子的笑声、年轻人的交谈声、老人的戏曲声交织在一起,这里不仅是观景地,还是一个全龄友好的生活空间。
大众山城市休闲森林公园以空间品质优化提升为核心,构建起生态观光、休闲运动、婚恋婚庆、科普教育全龄全时需求服务体系。一期建成环湖栈道、登山步道、草坪市集等基础设施,二期重点打造爱恋中心、丛林树屋,创新引入婚姻登记、古风摄影等服务,形成“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景、冬有暖阳”的全季旅游目的地。截至目前,累计接待游客超85万人次,成为填补中心城区高品质绿色公共空间短板的标志性项目。

新人在公园户外婚登中心拍照
“惠民赋能+共建共享” 释放城市更新红利
“这个摊位免费,我每周都来,既能挣点零花钱,还能跟街坊聊天。”草坪市集上,更新不只是政府的事,还是居民自己的事。在“共建共享”理念指引下,公园创新推出“本地居民优先租赁”“免费固定摊位”等惠民举措,以“增强群众切身感受”为核心导向,通过优惠出租商铺、规划免费市集摊位,为周边居民提供创业平台,引导发展文创、民宿、茶馆等多元业态。
这种共建共享模式,由平台公司负责投资运营,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和资源协调,既保证了公益属性,又注入了市场活力,不仅丰富了商业形态,还增强了居民的归属感与获得感,从“旁观者”变成了“参与者”“受益者”,助力30余户居民实现“家门口”就业,2025年十一期间累计带动增收约18万元。
黄石大众山城市休闲森林公园的建设实践,为湖北省贯彻落实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城市公园建设与城市更新深度融合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样本。未来,随着配套设施持续完善与业态升级,这座“有颜值、有温度、有活力”的城市公园,将持续释放民生红利,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动力。(通讯员杜伟、许婧钰)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