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湖北     |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文旅     
“冬暖花开游云南”2025冬季文旅推广活动走进武汉 共绘跨区域合作新图景
2025-11-28 14:38:51来源:湖北日报编辑:魏寒冰责编:魏寒冰

  11月27日,由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联合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旅游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昆明、丽江、昭通、德宏等7个州市文旅局共同举办的“冬暖花开游云南”2025年冬季市场营销推广活动在湖北武汉举行。

  本次活动以“资源共享、客源互送、合作共赢”为目标,创新采用“主题推介+旅行商洽谈+商圈路演+文旅集市”四维联动模式,全方位、多角度呈现云南暖冬时节的独特自然禀赋与多元民族文化魅力,吸引更多游客亲身感受“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的惬意与美好。

活动现场

  活动开场,《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主题宣传片温情放映,生动展现了云南冬季旅游的别样风情:从“春城”昆明的四季如春,到丽江雪山下的静谧悠远;从德宏的热带异域风情,到保山遍布的温泉康养胜地……每一处景致都独具特色,让在场嘉宾目不暇接。同步推出的多条冬季精品旅游线路,涵盖民族风情探秘、滇味美食体验、暖冬温泉康养等多元主题,精准匹配不同客群需求,成为现场关注的焦点亮点。

活动现场

  “湖北得中独厚,是中国的经济大省、教育科技大省、文化旅游大省,中部地区对外开放的高地和‘一带一路’的战略支点。”湖北省文旅厅二级巡视员童建新在活动中表示,“彩云之南”是无数人心中的“诗和远方”,云南的每一寸土地都浸润着多元民族文化的交融之美。作为文化大省、旅游大省、生态大省,云南的文旅发展经验值得湖北学习借鉴。

  他建议,双方应进一步拓宽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层次:一是完善协作机制,推动城市、行业协会及企业间建立紧密合作关系;二是共拓客源市场,双向促进“湖北人游云南”“云南人游湖北”,实现客源互送互利;三是加强平台对接,依托各自对外开放优势,联通入境旅游线路,构建入境旅游互通机制。

活动现场

  “云南与湖北同为山河秀丽之地,云南多山多水、湖北大江大河,民风习俗有共通之处,也各具特色。”云南省文旅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饶祥碧作主题推介。他说,两地对“花”的喜爱不谋而合——湖北有“四月桃花水中开”,云南却是“鲜花四季开不败”。同样是花,湖北的樱花、杜鹃等花在春天争妍斗艳,而云南却用鲜花描绘冬季。冬天的云南到处繁花似锦、鲜花遍地盛开、通过亚洲最大的鲜花交易市场——昆明斗南花卉市场飞往全世界。

  “同饮一江水、互织七彩云、共筑文旅情,云南是让人去了不想走、走了还想回的旅行旅居福地。”饶祥碧说,此次推介不仅是一张请柬,更是一份“约会券”,诚挚邀请广大游客开启一场说走就走的云南之旅。

活动现场

  活动中,云南8个州市的文旅推介官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详细介绍了当地冬季旅游优惠政策,集中发布暖冬旅居、休闲度假、温泉康养等主题的精品线路及产品。云南航产投集团则联合云南省景区协会、6家航空公司、3大头部OTA平台及93家核心景区,推出“旅居云南 航旅相伴”冬春游云南系列产品,构建便捷高效的“空中通道”,让游客的云南之旅“说走就走”。

活动现场

  活动现场,“冬暖花开游云南”商圈路演与文旅集市同步启幕,多个展位集中展示云南特色手工艺品、地道土特产及非遗项目,参展商热情分享产品背后的文化故事,吸引众多武汉市民驻足观赏、选购心仪纪念品。同时,文旅集市还推出生拌牛皮、石斛鲜花饼、临沧坚果、雪花酥等滇味美食,鲜香独特的口感赢得武汉市民的一致好评,让大家在味蕾间提前“邂逅”云南。(记者喻煜、通讯员邢舒)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