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九宫山上追寻碳足迹——我省首家“零碳景区”认证的背后
九宫山景区遍布风电机组。
九宫山安装太阳能路灯节能减排。
2024年12月25日,咸宁九宫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获颁“零碳景区”认证证书。这是湖北省首张“零碳景区”认证证书。
增添一块沉甸甸的金字招牌,九宫山风景区管理局工委书记石聪高兴地说:“‘零碳景区’认证将提升九宫山景区品牌价值,引领游客低碳出行新风尚,树立绿色低碳旅游行业标杆。”
“零碳景区”如何认证,是一本怎样的碳减排账?近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深入九宫山实地探访。
碳足迹无处遁形
60万游客、5个村庄年碳排量2816吨
2025年1月1日,新年第一天,九宫山滑雪场迎来一拨又一拨游客。游客们在休息大厅点上一杯饮品、一块糕点,在享受美食的同时,不经意间留下了碳足迹。
“食品从生产到消费环节,会带来二氧化碳排放,构成一条碳排放链条。”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文彬说,游客从进入九宫山那一刻起,吃喝住行等日常行动留下一串串碳足迹。
何为碳足迹?陈文彬介绍,碳足迹是指个人、企业、机构在某个活动或产品中,通过交通运输、消费以及各类生产过程等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的集合。它衡量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以二氧化碳当量为单位计算。相关资料显示,旅游业的碳排放在人类活动总的碳排放中占4.9%,由旅游业碳排放所形成的温室效应约占全球总效应的14%。
九宫山横亘鄂赣边陲的幕阜山脉中段,自然风光秀丽,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入选“中国避暑名山榜”“湖北十大网红露营线路”,每年吸引游客60多万人观光休闲。为服务好游客,九宫山景区管理局建设了宾馆、饭店、民宿、交通等旅游设施,日常使用过程中需要消耗各种能源,不可避免地排放二氧化碳。因此,60万游客是九宫山的主要碳排放源。
除了游客外,九宫山景区还有5个村庄,居住着3000多名村民。村民生产生活又要排放二氧化碳,也就留下碳足迹。
碳足迹虽然看不见,但算得清。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建立碳足迹因子数据库,统计化石燃料、电力、热力等消耗数据,摸清九宫山景区碳排量。2023年,九宫山景区共排放二氧化碳2816吨。
碳汇量有据可依
做好“加减法”,年碳储量30684吨
近年来,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双碳”目标的提出,低碳旅游概念升级,近零碳、零碳景区建设风生水起。
何为零碳景区?零碳景区是指综合利用碳减排技术、碳管理及增加碳汇等方法,可实现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全部清除,达到净零碳排放的旅游景区。
九宫山顺势而为,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实施节能减排措施,积极创建零碳景区,推进旅游业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在九宫山景区船埠村,一个可停泊900辆汽车的生态停车场整齐划一。九宫山景区管理局副局长陈亮介绍,自驾游的游客进入九宫山前,将车停在船埠村生态停车场,集中搭乘景区大巴车上山,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九宫山一共有63家宾馆、50多家民宿,这些服务场所通过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路灯,实施节能减排。
位于九宫山内港村的“竹林下”民宿是乙级民宿,由武汉客商柯雅格投资修建。2018年,他租下一家村民闲置的房屋,投资400多万元顺着山势进行改造。记者看到,民宿古朴典雅,引入的山泉水清澈见底,一群年轻人以民宿为场地拍摄宣传片。“民宿安装空气能热水器,利用天然山泉水,低碳环保。”陈亮说,咸宁市计划将内港村打造成康养小镇。
仅仅做“减法”,尚达不到零碳景区的要求,还要做“加法”。
森林碳汇是零碳景区评定的关键因子。什么是森林碳汇?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管理、荒漠化治理等措施,利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从而降低温室气体浓度的过程被称为林业碳汇。
九宫山景区总面积19600公顷,森林覆盖率达96.6%,被称为“天然大氧吧”。森林是碳库。近年来,景区通过植树造林、恢复植被、森林抚育等方式提高森林质量,从而增加森林储碳能力。监测数据显示,2023年九宫山森林碳汇达30684吨。
万事俱备。2024年6月,九宫山启动零碳景区认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社会第三方专业机构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开展认证工作,景区内所有的化石燃料、外购电力以及森林碳汇等活动数据,全部纳入零碳景区温室气体量化与清除范围,30684吨碳储量远远超过2816吨碳排量。
九宫山景区被授予最高等级的5星级零碳景区。(文/图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汪训前 通讯员 杨光明 张凯 吴新亮)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