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湖北     |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文旅     
湖北加速落地配售型保障房 来鄂求职创业大学生可免费入住青年驿站
2024-08-20 10:40:10来源:湖北日报编辑:高钰姗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我省加速落地配售型保障房 让更多青年人住得起 来鄂求职创业大学生可免费入住青年驿站

  “城市里的万家灯火,希望也有属于自己的一盏。”对于许多在城市奋斗的青年人来说,拥有一个适合且稳定的住所,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如何让青年有房住、住得好、买得起?

  8月19日,省住建厅和共青团湖北省委共同举办的“湖北省解决青年人住房问题”发布会介绍,湖北通过建设保障类住房、青年社区,提供租赁补贴和免费住宿等方式,让青年人“进得来、住得起、留得住”。

  如何有房住?

  全周期多渠道保障

  “全省已建成保障类住房66.5万套,累计为24万名青年人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震介绍,针对青年人阶段性住房支付能力不足问题,湖北省根据不同收入类型的青年人,建立了全周期的青年人住房保障体系。

  比如,对外来求职青年,湖北设立“青年人才之家”、人才驿站等提供7至15天免费住宿。共青团湖北省委副书记蔡伟伟透露,截至7月底,已筹集满足省级条件的青年驿站床位5215个,为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来鄂求职创业提供7天免费居住。

  如何申请入住?蔡伟伟介绍,各地团委结合本地青年驿站实际情况,多采用微信小程序、官方微信后台等方式接受青年入住申请。武汉、宜昌、天门等地开发了“武房趣家”“宜才码”“天门青年驿站”等线上申请管理平台。

  不只免费居住,青年驿站还提供政策咨询、求职指导、创业辅导、项目申报等服务,常态化组织开展青年人才读书分享、座谈沙龙、招聘活动,让更多青年感受到湖北的友好。宜昌建设青年人才驿站场景,配备休息区、人才政策宣传等,建立驿站“首席服务官”制度,为每家驿站配备1名团干部。

  对刚参加工作,存在收入、住房双困难的家庭,湖北省则提供公租房实物或租赁补贴保障,累计保障青年医生8401人、青年教师1.1万人、高校毕业生2.01万人。

  如何住得好?

  青年社区打样理想“家”

  部分青年人工作几年后,收入有所提升,随之对住房品质有一定要求或是超过公租房保障期限,他们的需求如何满足?

  省住房保障中心主任阮斌介绍,针对青年人住房需求特点,按照“绿色、智慧、舒适、愉悦”标准,湖北省推出青年社区,打造集生活居住、社交共享和创业发展于一体的青年人理想“家”。

  据介绍,青年社区项目选址注重产城融合、职住平衡,户型建筑面积以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主要包括宿舍式、单间式、套间式和家庭式四种公寓类型。眼下正在通过新建一批、认定一批、配建一批、改建一批、盘活一批等“五个一”的方式因地制宜多渠道筹集。

  作为全国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宜昌重点打造了9个青年社区示范项目,共2651套。该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大红介绍,项目创新服务模式,在居住空间以外,建设公共客厅、会议室、书房、厨房、健身房等,突破保租房一元居住空间定位,成为能满足购物、竞技、娱乐等需求的多元生活空间,让新市民、青年人不仅住得安心,更能住得开心。

  如何买得起?

  配售型保障房加速落地

  对具备一定经济基础,但购买商品房还有一定困难的青年人,如何满足他们的安居需求?

  刘震介绍,今年湖北省计划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4200套。其中,武汉市在年轻人集中的东湖高新区已开工保障性住房项目2个,共1800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按保本微利原则配售,以家庭为单位,保障对象只能购买一套,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不得上市交易,与商品房市场隔离。

  此外,对想要在武汉定居、购买商品房的青年人,武汉也出台了系列支持政策。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二级巡视员陈新政介绍,目前武汉已出台降低购房门槛、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发放购房契税补贴、直接给予购房补助等优惠政策。

  截至目前,湖北通过落实综合民生支持政策,累计对5965名引进青年人才实施购房安居奖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刘宇 实习生 王同一)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