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湖北报道(记者 胡礼国):宜昌位于长江中上游结合部、湖北省西南部,是“国之重器”三峡工程所在地、屈原昭君故里,也是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世界水电旅游名城,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等,素有“三峡门户”“川鄂咽喉”之称。
作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立规之地”,2023年宜昌地区生产总值5756.35亿元,增长7.1%,经济发展含金量、含新量、含绿量不断提高。当前,宜昌正锚定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总目标,建设三峡地区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加快打造世界级宜昌。
一江碧水穿城而过 供图 宜昌市文旅局
黄金水道“零排放” 长江两岸绿意浓
宜昌水运条件优越、应用场景丰富、产业基础坚实,绿色智能船舶产业发展大有可为。近年来,宜昌市推动内河船舶制造大型化、绿色化、智能化、标准化,以游船游艇和货运船舶为发力点,打造集制造、运营、拆解于一体的绿色智能船舶全产业链发展体系,发挥长江“黄金水道”的“黄金效益”。
2022年3月29日,“长江三峡1”号在宜昌成功首航,其利用清洁水电驱动,充电1次可续航100公里,每年可替代燃油530吨,减少有害气体排放1660吨,是一艘真正实现“零排放、零噪声、零污染”的绿色船舶。
就在“长江三峡1”号下水后不久,长江畔,“氢舟”又过万重山——国内首艘氢燃料电池动力船“三峡氢舟1”号成功首航。
除“长江三峡1” 号、“三峡氢舟1” 号,还有全国首艘油气双燃料三峡船型示范船舶“帆盛102号”、全国首艘油气电三能源混合动力船舶“理航渝建1号”、全国首艘LNG动力三峡船型示范船舶“长航货运2号”等一批大型化、标准化代表船型相继在宜昌建造下水。
“链式”发展强支撑 产业更新底气足
宜昌拥有长江流域最大的磷矿基地。优越的资源条件,为聚集磷酸铁锂电池等新能源产业提供了良好基础。
近年来,宜昌抢抓重大政策机遇,依托充沛的能源资源优势,从供给、消费、产业三端协同发力,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快打造清洁能源之都。
新能源产业聚链成群。宜昌大力发展磷酸铁锂等锂电关键材料,延伸发展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等绿色能源产业,宁德时代、欣旺达、山东海科、广州天赐、楚能新能源等一批头部企业重仓入驻,新能源电池全产业链初具规模。截至2023年底,宜昌在建(拟建)新能源新材料项目63个,总投资超3000亿元。
“电化长江”示范先行。宜昌率先在长江流域实现了港口岸电全覆盖,加快公务船、旅游车船、运矿车船、港口作业船舶电动化替代更新,目前,宜昌新建船舶及新能源船舶均占湖北省一半以上,正在打造全国内河新能源船舶标准输出地和制造基地。
低碳转型正当时 宜人之城满眼春
从水电到氢能,从轮船到汽车,向深处发力、向末端迈进,一场更大规模、更深层次的交通“绿色战役”正在动员。
2024年6月,宜昌城市交通低碳转型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这是湖北首个交通领域低碳转型外资贷款项目。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31.03亿元,其中申请使用世界银行贷款2.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7.5亿元),为宜昌市1987年引入外贷以来,单笔额度最大的项目。
项目包括城市交通低碳转型基础设施、公共交通服务品质提升、交通低碳转型机构能力建设等,将在宜昌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气化替代;加快发展智能交通,开展城市绿色低碳出行创建行动;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改造,实施交通枢纽场站绿色化改造,加快构建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城市群和都市圈交通绿色低碳转型。
宜昌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在宜昌市推动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合理管理机动出行需求,形成长期有效的交通低碳转型机制,有力推进现代化绿色交通体系建设。未来,宜昌将咬定“双碳”目标不动摇,以更大力度抓好国家级示范试点和重大生态环保项目,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助推宜昌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加快打造世界级宜昌。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