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灯光秀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何宇欣 摄)
11月27日,第三届长江文化学术研讨会在汉举行。会上,武汉市文旅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武汉段建设情况,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打造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武汉先行示范区建言献策。
2022年,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正式启动以来,武汉市在体制机制、重大项目、长江文化公园保护传承等方面务实推进。
武汉市文旅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国长江博物馆项目选址确定为月亮湾城市阳台。今年,文旅部、国家发改委先后到月亮湾城市阳台现场调研,充分肯定项目选址。10月11日,参加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推进会的19个部门代表、长江沿线13个省(区、市)代表考察了项目选址地。
除完成项目选址外,项目建筑概念方案、展陈设计初步方案以及相关评估工作均已完成,并召开专家评审会,从场地适应性、使用功能、建筑表现等方面对建筑方案进行了初步遴选。项目列入2023年省级重点项目清单。
武汉还将打造城市剧场,结合长江一桥文物保护现状,对两江四岸核心区游船、码头与岸线亮化整合联动进行初步研究,理清沿江46栋建筑作为暗区增补对象,分步实施投资建设。预计春节前,两江四岸核心区亮化工作可实现基本功能。
武汉还将按照四类功能区建设标准在两江四岸核心区积极谋划重点项目,推动形成长江两岸项目串珠成线,谋划长江主题剧场、长江人文绿道、长江电影城等16个项目,预计“十五五”期间全部完成。
此外,武汉着力夯实长江文化保护传承基础。组织完成全市长江文物普查,指导推进明楚王墓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创建工作,加快推进万里茶道申遗步伐。推动长江文化创新利用,楚河汉街入选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黎黄陂路历史文化街区、昙华林历史文化街区获评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以长江文化带动城市更新,武昌起义军政府旧址、武汉轻型汽车厂办公大楼等文物修缮工作已通过验收。
专家学者共话长江文化传承保护
现场,来自全国多地的专家学者围绕保护和传承长江文化、城市形象建构等方面,为建设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言献策。
“我们应以全域视野阐释长江文化作为中华民族的代表性符号和中华文明的标志性象征、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加大对长江文化价值的挖掘、提炼、转化与活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主任吴承忠表示,要提炼长江文化的精神标识,挖掘整理长江文化蕴含的中华文化内涵元素,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新思想、新内容,对长江文化内涵理念进行时代化、大众化、创新性的阐释。打造长江文化对外宣传品牌,强化长江文化的全球化表达与国际化传播,使长江文化成为展示中华文化、弘扬中华文明的重要窗口。
“打好‘长江牌’、打好‘滨水牌’是武汉构建宜居宜业宜游城市、提升城市文化魅力、空间质量,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旅游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李江风建议,要大力建设公共文化空间,提升文旅融合度。推动区域内历史遗迹、传统街区、名人故居、文博场馆等宜游化改造,实现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主客共享,促进优质文旅资源双向转化。在公共文化空间的开发建设中,要做到点线面结合、静态与动态结合、古代与近代结合、有形与无形结合、经典与民间结合,创建出武汉都市长江文化的公共文化空间样板。
长江水利水电开发集团生态文化中心主任魏理认为,武汉城市文化公园设计要遵循景城融合、文城融合的思路。将城市文化符号形象化,打造“共生、共荣、共情”的城市IP形象,利用IP强化城市品牌价值输出,制造城市爆点,营造城市品牌氛围。要建设城市核心文化地标,借助长江国家博物馆这个重量级城市地标文化综合体,对外传播城市文化形象,对内连通城市居民的情感。“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载体是沿线省市城市文化公园建设,未来它应是由一个个线性多彩的城市文化综合体交织融合组成的流动性文化纽带。”(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严芳婷)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