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湖北消息(记者 胡礼国):“山”“水”再相连,鄂鲁情未了。11月9日,2023湖北文化和旅游宣传推介活动走进青岛奥林匹克帆船中心,与山东市民朋友共叙鄂鲁两地文旅深情。
湖北、山东两地文旅部门领导与代表欣赏湖北文艺表演 供图 湖北省文旅厅
加快构建“大旅游”格局 促进鄂鲁文旅深度合作
“要发挥好湖北作为重要旅游目的地的优势,培育发展文旅深度融合新产品、新业态,推进文旅业态和其他业态融合发展,让入鄂旅游更具吸引力、出鄂旅游更具传播力。”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李述永表示,鄂鲁两省文旅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互动,通过资源互享、优势互补、市场联动,促进两地文旅高质量发展。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李述永推介湖北 供图 湖北省文旅厅
活动期间,湖北省文旅厅与山东省文旅厅签署了旅游营销框架合作协议,就未来继续开拓文旅发展新视野,打开文旅创新新思路,激发两地文旅发展新动能发出新展望。
湖北省文旅厅与山东省文旅厅签署合作协议 供图 湖北省文旅厅
荆楚齐鲁文化碰撞 专家解读不一样的湖北
山东与湖北,皆是诗人笔下万物皆美的诗与远方。两地人文相亲,血脉相连。两地作为旅游大省,都拥有极为丰富的自然景观和人文历史遗产,湖北打造的以长江文化为主轴的国际黄金旅游带与山东的沿黄文化体验旅游廊道更是在国内国际享有盛誉。
当天,湖北省社科院原副院长,湖北省旅游发展智库专家刘玉堂受邀来到推介会现场,用“山奇、水秀、人杰、文盛”八个字精准总结湖北文旅优势和特色。刘玉堂认为鄂鲁两地虽风情迥异,但相互吸引;虽天涯咫尺,但江呼海应;荆楚大地呈现出的自然生命力与多样性定会吸引无数游客流连忘返。他呼吁青岛乃至山东的朋友来湖北畅游奇山秀水,触摸山东和湖北几千年前的华夏文脉根系。
湖北省旅游发展智库专家刘玉堂推介湖北 供图 湖北省文旅厅
两地民心相连相通 黄冈礼献山东援黄医疗队
此次推介会上,湖北省武汉都市圈、襄阳都市圈、宜荆荆都市圈纷纷进行现场推介。其中,还特别设置感恩环节,黄冈市文化和旅游局代表为山东援黄医疗队献上黄冈特色大礼包,致敬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千里援驰大别山的山东援黄医疗队。
黄冈市文化和旅游局代表为山东援黄医疗队献上特色大礼包 供图 湖北省文旅厅
荆楚风姿引爆现场 冬游精品路线首亮相
除此之外,武汉方言说唱《武汉魂》、襄阳情景剧《三顾茅庐说襄阳》、武术《武当武韵》、民谣弹唱《二马路》等一系列传统与时尚元素相交融的节目精彩纷呈,竞相彰显荆风楚韵新魅力。
不同于以往的是,为丰富文旅消费活动,湖北文旅持续跟进文旅市场需求热点,于本次推介会首次推出“冬韵湖北 楚楚动人”荆楚冬游精品旅游线路。该线路围绕“五个一”精神,聚焦湖北秋、冬季典型景观风物、特色民俗及节庆活动等资源,联动全省策划推出展现荆楚秀丽风景,以及人文之美的节庆民俗冰雪游产品。
湖北十堰带来的武当功夫表演 供图 湖北省文旅厅
湖北襄阳带来的情景剧推介《三顾茅庐说襄阳》 供图 湖北省文旅厅
柑橘为媒连鄂鲁 三重福利喜派送
橘颂咏千年,桔香飘万里。推介会现场一曲《橘颂》为大家留下了深刻印象。在湖北省宜昌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陈琼的倾情推介下,以柑橘及其产业链为桥梁的农旅产品产销对接平台也在本次推介活动中亮相,山东客商与宜昌柑橘企业以“橘”为媒,现场签署柑橘购销协议。
湖北宜昌带来的《橘颂》表演 供图 湖北省文旅厅
叶落知秋去,雪舞待客来。为迎接即将到来的冰雪旅游季,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二级巡视员官信在推介会上宣布,为山东游客送出三重旅游福利。
第一重是“引客入鄂”送奖励。湖北省财政列支1.53亿元专项奖励资金,用于鼓励旅行社开拓省外客源市场。湖北各市、州相应制订了“引客入鄂”奖补政策,省市奖励政策可以叠加。
第二重是“惠游湖北”送福利。2023年湖北旅游消费券活动已经启动,湖北省财政拿出4亿消费券面向全国游客发放,助力全国游客畅游湖北。
第三重福利是大美鄂西送折扣。为庆祝郑渝高铁运营一周年,沿线相关地方都将出台景区门票折扣,例如巴东县“八大景区”将实行五折优惠,该活动将持续到年底。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