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龙游贡水”登上《求是》杂志之后,近期到宣恩“游贡水、蹦仙迪”又火爆出圈。8月22日,随着湖北宣恩第十五届贡水河水上运动会及水上女儿会、宣恩风物游园会等系列文旅活动的举办,宣恩再次以浪漫之姿进入人们的视野。
“原汁原味的民俗表演,既展现了宣恩深厚的民族文化,也充分体现了我们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这段时间,在宣恩县贡水河沿岸、兴隆老街,民俗婚礼、非遗展演,让广大游客和群众,大加赞赏。
党的十八大以来,宣恩县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以县城“仙山贡水”旅游区为核心,深挖民族文化,打造了一批极具宣恩特色的民俗文化活动,除滚龙连厢、八宝铜铃舞、宣恩耍耍等非遗文化,广场舞、“出彩”评选、“新时代好少年”评选、非遗文化进校园、村“BA”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在宣恩遍地开花,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愈加丰富,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融合共发展 多彩文化耀贡乡
宣恩,地处湖北省西南边陲,位于武陵山腹地,北纬30°黄金分割线穿境而过,境内自然资源富集、山水风光秀丽、民族风情浓郁。
这里是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境内土、苗、侗13个少数民族交融汇聚,拥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130余项,各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20余人。
今年以来,为加强民族民间文化人才的培养,宣恩县出台专项人才政策,持续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人队伍建设,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承热情和创作激情。
“今年,我们对88名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工作质效进行了考核评估,对考核合格的传承人,按照相关政策,共兑现了8.8万元的传承津贴。”宣恩县文化和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说。
兔年春节,宣恩县推出非遗展演、龙舟巡游、兔年灯展、元宵灯谜以及冰雪运动等一系列丰盛的“文旅套餐”,民间40支灯班轮番上阵进行春节传统民俗节目展演,侗族大歌、猴儿鼓、高腔山歌......精彩纷呈的民俗文化活动,吸引了州内外众多游客到宣恩打卡。春节假期,全县累计接待游客46.64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6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9.65%、112.18%。
“春节期间,仙山贡水大V齐聚,宾客云集,浪漫宣恩火爆出圈。灯会展演、民歌对唱、传统戏曲等民俗文化项目,吸引了大批游客,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广大非遗传承人的辛勤付出密不可分。”宣恩县文化和旅游局非遗传承保护中心主任张子家说。
“有县里的支持和重视,我们就应该创作更多富含时代气息的文化作品,让广大游客和宣恩的父老乡亲,享受到更丰富的民族文化大餐。”三棒鼓县级非遗传承人曾静表示。
强基固本 持续做强平台载体
“仙山巍峨接星汉,引来贡水濯客尘。”
炎炎夏日,来自全国各地的158支队伍、2000余名运动员齐聚贡水河畔,感受“激情贡水·浪漫宣恩”的独特魅力。再过不久,2023年中国民族民间龙舟公开赛(湖北宣恩站)也将在此拉开帷幕。
作为宣恩县的一块“金字招牌”,贡水河水上运动会已连续举办15届。从最初的“自娱自乐”,到如今的国家级赛事,贡水河水上运动会的比赛项目不断丰富完善,龙舟、游泳、水上排球、水上拔河,群众参与的项目越来越丰富,参赛热情日益高涨。
“这次能代表家乡到县里参加比赛,为家乡争光,是我的荣耀。”宣恩县沙道沟镇水上拔河队员谢东冬说。
8月21日,湖北宣恩第十五届贡水河水上运动会开幕前一天,谢东冬专程从广东赶回来参加水上拔河比赛,他所代表的沙道沟镇也在水上拔河比赛中取得了市县组第一名的好成绩。
群众参与的热情,源于宣恩县紧紧围绕党中央推进全民健身的国家战略,锚定争创山区体育强县目标,依托独特的山水人文资源,深化“体育+”发展模式,深入推进体旅融合、文旅融合,连续十五年举办贡水河水上运动会,形成了宣恩以赛谋城、以赛兴业的独有IP。
今年以来,宣恩已先后成功承办第十三届中国中学生击剑锦标赛、全国U系列男子篮球联赛等6项国家级、省级赛事。目前,国家龙舟队正在宣恩备战杭州亚运会,体育正成为撬动宣恩发展的有力杠杆。
鲲鹏击水三千里,贡水弄潮十五年。近年来,宣恩县围绕“春有灯展艺术节、夏有水上运动会、秋有中秋恳亲会、冬有白柚文化节”,持续叫响“两会三赛四节”文旅品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湖北日报客户端通讯员 瞿亿英 陶沙 陈绪开 余蜜)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