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第三届“全民爱豚月”启动仪式暨“数字江豚”成果展在武汉拉开帷幕。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副研究员梅志刚在会上介绍,全国首次野化放归的2头长江江豚,极大可能已融入长江江豚自然种群。“长江大保护”和“十年禁渔”的成效,让江豚能够成功野化放归长江,有利于促进长江江豚自然种群数量回升。
4月25日,在湖北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湖北长江天鹅洲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头从迁地保护区繁衍的长江江豚被分批放归长江,这是我国首次开展迁地保护长江江豚野化放归工作。4头江豚中,两头5岁的雄性江豚因此前接受了两年的适应性训练,已基本适应长江自然水域生存环境,被直接放归至长江干流新螺段。另外两头江豚,分别为13岁的雄性和5岁的雌性江豚,需先在围网内接受一段时间野化训练后,再引导其回归长江自然水域。
科研人员给放归的两头长江江豚穿了“小背心”,上面有无线电定位跟踪系统,加上放置在水中的声学定位基站,可以实时监测江豚位置、捕食及融入群体等情况。4月28日,通过长江江豚身着的“小背心”发现,2头野化放归的长江江豚和1头野外长江江豚合群,形成“3豚团”一起活动。5月1日,“小背心”脱落,两头长江江豚顺水下游,科考人员在嘉鱼大桥与新滩段20公里水域发现多个大的江豚群体。
“放归江豚的体内都植入了芯片,就像他们的身份证,会伴随终身。”梅志刚介绍,通过20多天连续监测,在长江江豚活动的这片水域,没有发现单独活动的长江江豚,也没有发现死亡的长江江豚。由此可以判断,野化放归的2头长江江豚极大可能已融入长江江豚自然种群。接下来,团队将扩大科考范围和力度,持续开展江豚安全及适应性监测,据此开展野化放归研究,形成长江江豚野化放归技术规范,为未来规范化、常态化开展野化放归积累经验。
长江江豚是长江流域独有的旗舰物种,也是长江健康状况的“晴雨表”。1992年,国务院批准同意在湖北石首天鹅洲长江故道设立国内首个鲸类动物迁地保护区。30多年来,我国积极推动长江江豚迁地保护工作,目前迁地种群约160头,每年出生15头左右。
会上,i江豚——“数字江豚”线上保护中心正式上线。武汉云负责人表示,将在政府部门指导下,不断完善以i江豚程序为核心的“数字江豚”基础信息平台,发挥技术统筹作用,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全面推进数字技术赋能长江江豚保护,赋能生态文明建设。(记者文俊、通讯员邓晓君、刘荆刈)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