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漫步两公里 穿越两世纪 荆州废弃厂房变身靓丽“洋码头”
洋码头文创园夜景。
“洋码头”成为荆州文旅名片吸引众多游客。(通讯员 姚安迪 摄)
在有着年轻人“种草机”之称的小红书上查阅荆州游玩攻略,“洋码头”已经成了众多攻略推荐的打卡必去之地。
“洋码头”是指荆州沙市洋码头文创园,南临长江,北靠荆江大堤,东至柳林洲大市场,西至沙市汽渡码头,岸线长约2公里,总占地面积约67.5公顷。
园区内有怡和洋行、沙市打包厂、活力28厂、白云电机厂等50余处历史老旧建筑和工业遗产。2020年,洋码头片区被认定为湖北首批历史文化街区。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保护好、活化利用好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是重要抓手。在省住建厅指导下,近年来,荆州将洋码头片区一批历史建筑修旧如旧,引入文创、文旅项目,昔日废弃老厂房、破败旧建筑如今已成为长江沿岸靓丽的文旅名片。
“工业明珠”的城市伤疤
洋码头原本叫沙市码头,有3000多年历史。由于水陆交通便利,自古就是长江沿岸主要的货物集散地之一。1895年成为中国最早对外开埠的四大内河港口之一,本地人逐渐将沙市码头称为“洋码头”。
水运的繁荣带来了沙市商贸的高速发展,洋码头一时风光无限,成为当时省内第二大码头。
由于发展基础好,20世纪中期,国家在沙市大力发展轻工业,沙市也一度被称为江汉平原上的“工业明珠”。邻近长江取水便利、物流成本低,活力28厂、白云电机厂等纷纷在洋码头附近设厂。
随着公路、铁路的高速发展,洋码头日渐落寞。20世纪90年代,一些老牌国企接连破产、关停。进入新世纪,码头边的废弃厂房、历史建筑因年久失修逐渐破败,洋码头片区也成了“脏乱差”的代名词,居民们抱怨“临江而不见江”。
2016年,荆州市政府按照长江大保护要求,投资16.58亿元,启动柳林洲大市场至沙市洋码头生态修复与保护PPP项目。
除了整治、修复岸线生态,当地也不断探索:如何处理这些原废弃的打包厂厂房、候船室等老建筑?
工业遗迹焕活城市记忆
“不能一拆了之。”荆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沙市因港而兴、因工而盛,以沙市洋码头为代表的码头文化、工业文化,是荆州城市记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提质更新改造的重要空间载体。
2015年年底,沙市区政府对洋码头片区43.1万平方米建筑实施征收,保留了15.2万平方米的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建筑等功能性建筑。
“漫步两公里,穿越两百年。”荆州决定将原废弃的打包厂厂房、候船室等老建筑,进行保护性改造,将项目打造成集文化展示、创意工坊、旅游休闲、滨江观光、运动健身、文创空间等多种业态为一体的长江商埠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修旧如旧,重现历史风貌。洋码头文创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余波介绍,加固修缮历史建筑时,尽量保留了原有结构体系,在不改变其外观特征前提下,对墙面清脏补缺,门窗修补,屋面检修,拆除搭建等。
“活力28,沙市日化”的广告语经典难忘。来到活力28厂房旧址,红蓝相间的“活力28”标牌引人注目。园区对旧厂合成车间进行设计改造,在保留生产设备的基础上打造江汉明珠工业成就展示馆,让人仿佛穿越到20世纪80年代的沙市工厂。
沙市打包厂始建于1919年,是园区内历史最久、文物保护级别最高的建筑。走进园区,占地近千平方米、4层楼高的沙市打包厂呈南北两栋对称,主体结构十分醒目,钢屋架玻璃天顶搭配复古红砖墙,显示出浓郁的民国风和工业风。修缮完成后,园区将对其一楼内部结构进行改造,打造大美荆江生态文明、沙市记忆文化展示馆,作为展示本土文化、传承城市文脉的重要阵地。
多业态引爆夜游打卡地
初夏夜晚,三五成群去长江边消暑纳凉,是不少荆州市民的日常。
“荆州人爱好‘亲水’,洋码头片区长达两公里的岸线,平时每天有五六千人,节假日基本是上万人。”余波介绍,近年来,依托滨江人气,园区大力打造多元化的夜间经济消费场景,举办各类活动持续激发消费潜力,打造夜游经济示范街区。
先让洋码头亮起来。2021年,当地投资1800万元对洋码头文创园范围内的广场、烟囱、合成塔等节点进行照明提升,形成统一协调、功能健全、布局合理的夜间环境。
再让洋码头“热”起来。荧光夜跑、烛光音乐会、星光帐篷艺术节……4月25日,沙市洋码头文创园第三届文创艺术节开幕,以“潮玩码头,艺荟荆江”为主题多业态引爆夜游打卡地。据介绍,园区将夜间集市全新升级,制定国潮青年创业计划,联合洋码头入驻商家打造“滨江潮玩集市”,“五一”期间日均人流达到3万人次,不少网红达人前来直播。
余波表示,下一步洋码头文创园将依托自身文旅资源优势,提升临江岸线,将资源有效融合,构筑以休闲旅游街区、沿江灯光秀、沉浸式展馆、游船观光为亮点的荆州荆江风情带夜游经济精品项目框架,争创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刘宇 通讯员 樊伟 郑巧娟)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