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湖北     |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文旅     
新编历史话剧《屈原》在汉震撼上演
2023-03-15 09:28:29来源:湖北日报编辑:李燕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再现史诗故事 激扬伟大精神 彰显荆楚魅力 新编历史话剧《屈原》在汉震撼上演

新编历史话剧《屈原》在汉震撼上演_fororder_01

3月14日晚,新编历史话剧《屈原》在武汉洪山礼堂上演。(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柯皓 摄)

  空灵宏大的舞台上,灯光斑斓溢彩,音乐如梦似幻。

  众神吟唱的激昂九歌,将正在冥想中的屈原唤醒。他长身鹤立,满目悲凉,带着对故国的无限眷恋,牵引着观众的思绪,走进那群雄纷争的战国时代,走进他悲壮而伟大的一生……

  3月14日晚,由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宜昌市人民政府指导,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支持,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宜昌市文化和旅游局、湖北省演艺集团出品,湖北长江人民艺术剧院、湖北三峡演艺集团创作演出的新编无场次历史话剧《屈原》,在武汉洪山礼堂震撼上演。

  创新手法

  史诗再现屈原故事

  话剧《屈原》是湖北省近年重点打造的舞台剧目之一,自启动创作以来,已先后入选文旅部2022年度剧本扶持工程项目、文旅部2023年新时代舞台艺术优秀剧目展演项目等。

  该剧取材于我国战国时期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屈原的生平事迹,全剧为倒叙式的史诗剧结构。剧中,被贬斥而流浪于洞庭湖畔的屈原,因楚国国都沦陷、山河破碎,内心痛苦,思绪万千。他不断与心中的楚怀王及张仪等辩驳、诘问,从而引起了对自己为国家不顾生死、为理想敢于斗争,高洁清白做人,不畏强暴、坚持真理的人生回忆。最后,他高扬自己的理想,自沉汨罗江,完成用生命谱写的爱国者之歌……

  一流的创演团队,为这部新编历史话剧注入坚实而澎湃的活力。该剧特邀著名剧作家黄维若编剧,新世纪杰出导演郭小男执导,联合中央戏剧学院舞美系教授黄楷夫、国家话剧院灯光设计王瑞国、湖北省舞蹈家协会副主席姚晓明等业内精英艺术家倾情创作,同时特邀著名演员王洛勇、郝平、王一楠担纲主演。他们将家喻户晓的屈原故事,从戏剧性、创新性、传承性的角度进行浓缩,通过神秘诗化的戏剧表达,呈现于戏剧舞台,表达出古朴深远的东方文化精神意韵。

  舞台上,高洁正直的屈原、天真偏执的楚怀王、狡黠善妒的郑袖、诡辩善谋的张仪,还有嫉贤妒能的靳尚、目光短浅的公子子兰……在艺术家和演员们生动饱满的演绎下,两千多年前楚地上的一个个历史人物鲜活再现,冲突碰撞,上演了一幕幕荡气回肠的故事场景。

  “诗,是需要家国情怀的。”“死,不是逃避,而是不屈服……”剧中人物的一句句或饱含感情、或充满诗意哲理的台词,引来场下掌声阵阵。尤其结尾屈原的大段激情独白,更是带给观众强烈的心灵震撼。

  舞美方面,该剧舞台造型色彩斑斓,荆楚特色浓郁。加上《橘颂》《湘夫人》《天问》等大量楚辞诗文的念白或吟唱,以及楚歌乐舞的穿插运用,使全剧洋溢着瑰丽梦幻的楚文化风情。

  伟大精神

  穿透历史激荡心灵

  厚重的历史题材,宏大的舞美呈现,充满浪漫主义色彩的情感表达,成就了一台有血有肉、有情有魂的舞台剧目。两个小时的演出,深深感染了现场观众。演出结束,不少人眼噙热泪鼓掌,久久不愿离去。

  一位大学生观演后激动地说:“没想到屈原还能这样演绎,比我想象中更浪漫、更高洁、更诗意,像走进了一幅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

  “舞台表演很直观、很有感染力,今天的演出让我们深入了屈原的精神世界。”观众李先生说。

  文艺工作者赵文说,上世纪40年代,文学家郭沫若的话剧《屈原》首次将屈原形象塑造于舞台。80年后,在屈原的故乡湖北,我们的艺术家再次将这位伟大人物的故事搬上舞台,且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展现了全新艺术魅力,令人振奋。

  《屈原》成功创演,来自湖北宜昌的观众代表更是激动不已。本剧出品方之一、宜昌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宜昌是屈原故里,宜昌市委明确提出,要让屈原成为宜昌永恒的文化地标,话剧《屈原》的新编演出,必将有力推动以屈原文化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省演艺集团负责人表示,屈原心忧家国、情牵百姓、勇于探索、清正高洁的人格魅力和伟大精神,具有穿透历史的时代价值。《屈原》创演成功,展现了荆楚文化的独特魅力,彰显了英雄湖北的精神品格,也必将成为展现湖北文艺发展成就的崭新名片。

  据悉,下一步,《屈原》将开展全国巡演,并赴京参加全国新时代舞台艺术优秀剧目展演,适时到屈原故里宜昌演出,并赴港澳及海外巡演等。(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农新瑜 通讯员 吴梦秋)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