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湿地样本”引发代表热议——城市小微湿地彰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11月7日,航拍武汉市武昌区紫阳公园。当日是立冬节气,园内层林尽染,色彩斑斓,美不胜收。近年来,紫阳湖经过提档升级,70余年老园重焕青春,在武昌老城区绽放出一抹新绿。(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薛婷 摄)
《湿地公约》缔约方大会首次在中国举办,就选在湖北武汉,足见“百湖之市”在湿地保护领域的突出成就。自11月5日开幕以来,《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参会代表们在汉密集召开会议、参观考察,深入了解武汉湿地保护做法,认为武汉已形成了湿地保护和利用的“武汉样本”,值得被其他城市学习与借鉴。
沙湖湿地解决人与湿地之争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城乡生态文明研究院院长王春香表示,“中国的湿地保护,是既考虑了湿地的生态功能恢复与提升,又综合考虑了湿地怎么为人服务。”
以武汉沙湖湿地为例,地处城市中心,周边人口密度大,工商业发达,湿地以前被蚕食得很厉害,排污、垃圾、填湖等问题突出,这一现象在很多城市中存在。但武汉拿出大量资金,把沙湖湿地被侵占的地方尽可能清理回来,恢复它的本来面貌,又通过连通工程改善水质,同时进行植被、生境修复。现在的沙湖,又成了一个物种多样性保护的基因库,是市民的幸福乐园。
而对于城市湿地的保护与合理利用,对于城市生态安全和应对自然灾害的韧性,都有突出作用,因此,武汉沙湖湿地这一成功案例,在国内影响非常大。
王春香补充道,目前中国的城镇化水平达到60%,城市是人与土地矛盾最突出的地方,城市也是湿地保护难度最大的地方。“中国非常有远见地看到了融合发展的必要性,并作出绿色发展规划。尤其武汉这样千万人口的超大城市能够解决好这样的矛盾,这是很好的案例。”
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同时改善人居环境
参会代表,北京林业大学副院长、教授张明祥,特别肯定武汉在小微湿地保护方面取得的成就。
小微湿地是指面积在8公顷以下的小型湖泊、水库、坑塘、人工湿地、河溪、沟渠等。在2018年召开的《湿地公约》第十三届缔约方大会上,中国首次向湿地公约提交了《小微湿地的保护和管理决议草案》,让小微湿地独特的生态功能,得到国际社会更为广泛的关注和认同。
随后,武汉依托现有资源,因地制宜打造小微湿地,积极建设湖泊公园、环湖绿道,发挥城市湿地综合作用。2019年,制定了《武汉市小微湿地保护与修复指南》,发挥小微湿地在净化水质、调节微气候、维持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目前,已建设小微湿地23处。2022年底,武汉市小微湿地将达到32处。湿地生态服务范围由传统的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向城市中心区域不断辐射。
“中国对于湿地的保护非常智慧,并不是只看那些野外的、天然的、大面积的湿地,而是梳理资源、分析状况、针对性提出保护方案。”张明祥表示,武汉就没有把人和城市的发展同湿地保护对立起来,在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同时,也注重人居环境的改善、城市的整体发展,“武汉在这些方面都提供了很好的示范,能够起到引领作用。”
五大内容构成“武汉经验”
与会的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湿地保护和利用的“武汉样本”包括法制建设、保护体系、重大工程、智慧管理、多方合力等5个方面。
强化立法,完善保护制度体系,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出台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湖泊保护条例、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率先实施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对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进行分类补偿。
分类管理,构建以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湖泊公园为主的湿地保护框架,对湿地资源进行分类保护和管理,其中,建成国家级湿地公园6处,是全国拥有国家级湿地公园最多的省会城市之一。
系统整理,积极实施长江大保护、两江四岸整治、大东湖治理、汉阳六湖联通、海绵城市建设等一批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开展退渔还湿、退耕还湿、水道疏浚等专项保护修复工作,确保湿地面积保持不减、水质稳步提升、生境逐步恢复、鸟类种类和种群数量呈恢复性增长。
创新驱动,建成“智慧湿地”管理平台,在全市湿地自然保护地安装微气象、水文、水质、土壤、鸟类图像识别、声纹识别等环境和生物因子物联感知设备近300台,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湿地生态组分、生态过程、威胁因子等进行实时监控和动态监测。
多方联动,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水务、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园林和林业等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30余个NGO组织、20余万志愿者参与武汉湿地保护和科普宣教活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湿地保护强大合力。(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成熔兴 通讯员 赵银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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