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用地应保尽保 审批提速增效 “自然资源十条”推动项目落地
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扩投资稳增长,近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出台10条措施,从重大项目要素保障、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用地审批提质增效、项目包保服务等方面,强化保障服务,千方百计推动项目落地。
重点项目用地省级统筹保障
针对项目落地问题,措施明确,抢抓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三区三线”划定窗口期,将扩投资稳增长的项目与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省级及以上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加大争取核减力度,优化布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用地指标上,应保尽保。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所需规模指标和计划指标先行预支。省自然资源厅可以直接调拨使用市州耕地占补指标,用于市域范围内省级以上重大项目,仍然不足的,省级统筹保障。急需动工建设的民生项目,市县补充耕地指标暂时难以落实当地又有偿还能力的,可申请借用省统筹补充耕地指标。
创新土地市场配置方式,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应,鼓励同一地块内工业、仓储、研发、办公、商服等用途混合布置。使用存量工业项目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到30%。鼓励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于乡村民宿、农业十大产业链等产业发展。支持营利性教育、养老机构将有偿取得的土地进行抵押融资。
加大矿业权投放保障石料供应
为保障建筑石料供应,加大建筑石料矿业权投放力度,计划年内开工的重大项目建设需新设大型石料采矿权的,采矿权出让不受年度出让计划限制。鼓励尾矿尾渣综合利用,加速矿山企业投产达产,加快产能释放。建设项目征地红线范围内,施工产生的建筑石料,可直接用于本工程建设,无需办理采矿许可。
推进“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测合一”。开通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加快办理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土地报批等用地手续,允许“边组边审,容缺受理”。
为降低企业用地用房成本,湖北省将持续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经批准在原工业用地范围内进行技术改造、建多层厂房、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出让土地允许1年内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采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地的,土地租金可延期至6个月内缴清。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实行告知承诺制,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设置企业绿色专窗,对涉及重点项目不动产登记“特事特办”,快速办结。
省自然资源厅表示,对于重大项目,该厅建立重大项目包保制,常态化、全链条、点对点跟踪协调解决问题。(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祝华 通讯员 唐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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