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4个公共运输机场在建 13个通用机场加紧谋划 湖北机场建设“快马扬鞭”
5月的荆楚大地,机场建设工地热气升腾。施工装备、检测设备来回穿行,工人师傅们坚守岗位,加快推进武汉天河机场T2航站楼改建、鄂州花湖机场主体工程新建验收、宜昌三峡机场T2航站楼竣工验收、十堰武当山机场新建国际航站楼施工。与此同时,湖北省各县市也在加紧谋划一批通用机场建设。
全省民航业在航班低位运行“窗口期”,正在以十足的“虎劲”向前奔跑。
专家表示,在抓住机遇补短板的同时,湖北省通用机场应找准定位,实现差异化竞争。
利用窗口期加快改扩建
尽管疫情给民航业带来影响,但眼下省内各机场着眼长远,利用窗口期,加快建设,为未来打基础,显示出对湖北航空市场的强烈信心——
鄂州花湖机场主体工程已累计完成投资228.6亿元,其中机场工程144.8亿元,顺丰转运中心及航空基地76.3亿元,航油工程7.5亿元。机场工程、跑道工程等第一批民航专业工程和电力、塔台、房建、市政等非民航专业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供油工程已完工,正在开展设备调试。转运中心完成钢结构和混凝土结构施工,分拣机陆续安装,航空基地屋面施工完成,室内装修完成63%。机场高速5月1日已通车运营。
武汉天河机场T2航站楼改造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5万平方米,改造完成后,将与T3航站楼形成合力,共同为天河机场建设中部地区国际门户枢纽。目前,项目已完成拆除和结构加固阶段的施工,进入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阶段,各道工序有序稳步推进。“五一”期间,中建三局的800多名建设者依旧坚守在工地上,用辛勤的汗水推进项目建设。
规划、审批项目也是接续而来:武汉天河机场第三跑道工程正处于初步设计报批阶段,其配套机坪建设,目前基本完工。襄阳刘集机场飞行区(含配套设施)改扩建工程,已完成初步设计、飞行程序等招标文件编制,待立项文件获批后即可开展招标。4月29日,恩施机场迁建场址获中国民用航空局正式批复。
加快改扩建,形成一盘棋。4月2日,湖北机场集团改革方案出炉,明确湖北机场集团管辖全省7家民用机场,推动构建全省民用机场一体发展格局。力争到2025年,全省民用机场“双枢纽、多支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民航湖北监管局局长江涛说,利用现阶段航班低位运行“窗口期”,相关单位加快机场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升级,补短板、强弱项,这是在为下一阶段安全、高效运行和健康发展做好准备。
13个通用机场加紧谋划
通用航空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潜力巨大。目前,通用航空主要包括空中旅游、空中航拍、空中测绘、农林喷洒、医疗救助等,这些个性化航空需求正在快速“生长”。
3月9日,民航湖北空管分局为一名脑干出血的危重病人急救飞行开辟了一条空中绿色通道,帮助病人争抢近40分钟宝贵的救治时间。当日17时,湖北同诚通用航空公司申报一直升机执行从襄阳市谷城县人民医院至武汉亚心医院的急救飞行任务,抢救一名脑干出血的危重病人。类似的解决方案,正是得益于通用航空业的发展。
江涛说,通用机场是通用航空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湖北颁证通用机场密度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尚未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立体通航基础设施网络,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目前湖北已加大通用机场建设力度,正在开展相关建设工作的有13个,包含麻城、蔡甸、红安、荆门屈家岭、咸宁、石首、枝江、竹山、武穴、荆州纪南、洪湖、公安、郧西。正在选址研究的通用机场有2个,分别是兴山和天门。
除此以外,华夏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已经决定在枣阳建设通用机场项目,构建“襄十随神”城市群以及“枣阳—武汉”空中快线,将逐步升级为集培训、消费、维修、制造等为一体的综合性航空产业园。未来,十堰还规划在房县、竹山、丹江口建设通用机场。
下一步,民航湖北监管局将继续指导通用机场选址,跟进通用机场建设进度和运行颁证等工作。专家则表示,在补短板的同时,湖北省通用机场应找准定位,实现差异化竞争。(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胡祎 通讯员 吴琼)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