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记者从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湖北省当前已部署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重点人群核酸应检尽检措施,进一步提高疫情“早发现”能力,确保疫情不反弹。
目前,湖北省对省外来(返)鄂人员严格实施抵鄂后24小时内完成核酸“落地检”措施。行程码带*号人员需在核酸检测“落地检”的基础上,第3天再做一次核酸检测。
对国内重点地区已来(返)鄂人员特别是3月5日以来,从上海方向来(返)鄂人员,进行摸排和核酸检测,并纳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直到离开当地满14天;对离开当地已满14天但未纳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24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3月22日以来,从安徽、河南、江苏、江西、浙江、湖南、吉林、河北、福建、辽宁等省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市、区)已来(返)鄂人员,组织再摸排,对不符合集中隔离的对象,纳入“3天居家观察+4天健康监测”,每隔两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直到离开当地满7天;对离开当地已满7天的,24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对“入境人员、密接、次密接、时空伴随、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区域驻留、省际漫入人员、湖北管控区域来 (返)鄂人员”八类风险人员有针对性分类实施核酸检测措施。其中,“入境人员、密接、次密接、时空伴随、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鄂人员”五类风险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的核酸检测措施;重点区域驻留来(返)鄂人员中来自省指挥部划定管控区域内的,落实我省隔离政策。不在管控区域内的,在核酸“落地检”基础上,第3天再增加1次核酸检测;省际漫入人员中来自省指挥部划定管控区域内的,落实湖北省隔离政策。不在管控区域内的,24小时内开展落地核酸检测;湖北管控区域来(返)鄂人员按照省指挥部印发的重点地区来鄂(返)鄂人员健康管理通知执行。
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入院后,每周核酸抽检比例由不低于10%调整为不低于25%。口岸、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周边人群按照每周不低于25%的比例进行核酸抽检。
教师、学生、邮政快递从业人员每周核酸抽检比例由不低于10%调整为不低于20%。新增加室内娱乐场所、公共浴室、货场、建筑工地等从业人员每周按照不低于20%比例进行抽检。直接参与新冠疫情排查的一线工作人员每周核酸检测1次。(湖北日报记者 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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