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湖北     |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文旅     
城投南山长投·领峯展厅开放 助力光谷人居品质提升
2022-03-15 15:34:14来源:中国网编辑:李燕责编:赵滢溪

  3月12日,由武汉城投、南山地产、长江产业集团共同打造的【领峯】项目,于光谷关山大道正式开放展示中心——K11无界展厅。该项目由三大国企联袂打造,将以非凡人居标杆标准,为光谷人居品质的升级赋能添彩。

  展厅开放当日,极具情景体验感的歌舞表演吸引了众多观众围观。而【城投南山长投·领峯】项目所展示出的未来生活方式,也吸引了大批有置业需求的客户关注。

城投南山长投·领峯展厅开放 助力光谷人居品质提升

(置业顾问正在为一个年轻三口之家讲解项目/摄影师:张子健)

城投南山长投·领峯展厅开放 助力光谷人居品质提升

(展厅开放当日,项目吸引了众多客户关注/摄影师:张子健)

城投南山长投·领峯展厅开放 助力光谷人居品质提升

(展厅开放当日,项目吸引了众多客户关注/摄影师:张子健)

  据悉,城投南山长投·领峯项目位于光谷三路与高新二路交汇处,距湖北省奥林匹克中心不到百米距离。距项目1公里即是去年产业总收入超1300亿的光谷生物城创新园区,聚集了多家世界500强企业、上市公司,如国药集团、华大基因、辉瑞等,也是光谷“1133科创大走廊”重要环节。

  同时,城投南山长投·领峯项目拥有光谷中心城的多重优质资源配套:由二妃山生态体育公园、中央生态大走廊(建设中)、豹子山体育运动公园(建设中)等,围合成超600公顷的生态景观群;湖北省奥体中心、武汉国际网球中心、在建的光谷足球公园等高标准运动场馆;毗邻环城市立体交通圈,从贯穿光谷的三纵三横路网(光谷二路、光谷三路、光谷五路、高新大道、高新二路、高新三路),到地铁11号线/地铁13号线(规划中),由东至西,纵北至南的立体交通;区域内的商业、学校、医院、文化中心等配套齐全。

  国家重点产业基地和丰富城市配套,决定着地块的价值和稀缺性,城投南山长投·领峯项目在拿地之时,就引发了武汉土拍市场的热抢。2021年6月29日,历经421轮激烈竞拍和多家开发企业的抢夺战,南山旗下武汉山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总价721350万元竞得该地块,创下光谷区域土地市场热度多项新高。7月27日,武汉城投置业和长江产业集团入股,至此,该地块由三家国企联手共同开发。

  据介绍,武汉城投是由武汉市委、市政府决定重组城建资产,组建市城投集团公司,致力于为城市发展蝶变、城市风貌彰显和城市品质提升,业务涵盖道路桥梁、水务环保、燃气热力、城市道路桥梁管理维护、公房管理、信息管网、停车场投资建设与经营管理、支铁建设、房地产开发、文化会展等领域;中国南山由香港招商局和中海油牵头成立,拥有广东省国资委和深圳市国资委背景,作为改革开放先行者,紧跟国家深化改革的步伐,进入光谷,正是以开拓者与建设者的眼界,将住宅开发、产城融合的前瞻理念嵌入光谷发展建设,带着深圳开发的成功经验布局武汉;长江产业集团,是湖北省最大产业投资集团之一,亦是长江经济带投融资平台。其承担全省长江大保护、乡村振兴、城市建设综合服务等重大战略任务。

  城投南山长投·领峯项目建设初衷是助力光谷片区居住质量提档升级、满足高新产业人才居住升级需求,为光谷全球化、高速化进军,创建生态宜居宜业新城,构建产住复合功能助力。三家国企联袂打造人居生活住宅,代表着国家的宏观政策和城市的发展方向,不仅确保项目内人居品质生活,更为城市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以自身实力赋能光谷发展。城投南山长投·领峯在优势交通、生态资源、完善医疗、醇熟商业等城市资源聚集的基础上,在建筑、景观和室内设计方面,也将视野望向全球,邀请著名建筑、景观设计大师加入,如梁志天设计集团创始人、国际著名建筑/室内及产品设计师梁志天,CCD香港郑中设计事务所创始人郑忠,麦微景观创始人甘炜炜、ONE-CU壹方设计创始人黄剑锋以及汇张思、天华、中铁城建等一线公司加入,打造更匹配于光谷全球化背景下的居住载体,更好的承载光谷极具创新力和想象力的科创产业精英居住升级需求。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