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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做深做实对“一把手”的监督
2022-02-09 10:34:51来源:湖北日报编辑:李燕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构建“1+1+4+3”系列落实机制 湖北做深做实对“一把手”的监督

  “下面,依次请9位市州和省直单位的党委(党组)书记现场述责述廉……”

  1月24日,武昌东湖梅岭礼堂气氛庄重严肃,市州和省直单位“一把手”述责述廉会正在举行。9位“一把手”现场向省委常委会述责述廉并接受测评,另有31人书面述责述廉并接受测评。

  “述责述廉既是一次‘公考’,也是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参加这一活动,能够促使我们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习惯于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 。”黄石市委书记郄英才会后说。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出台以来,省委自觉扛起加强对全省“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主体责任,省纪委监委以构建“1+1+4+3”系列落实机制为支撑,以分条线部署推进为方法,破解对“一把手”监督难题,使全省对“一把手”监督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画好监督“流程图”

  备好监督“工具箱”

  省委、省纪委监委以中央《意见》为遵循,构建“1+1+4+3”系列落实机制,创新打造制度这把“金钥匙”,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

  其中的“1+1”,是出台1个实施意见和1个监督清单。省纪委监委协助省委出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明确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视巡察机构等各类监督主体的责任,形成明责、督责、述责、考责工作闭环。省纪委监委制订《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任务清单》,列出18项监督任务,明确各项任务的具体工作步骤、完成时限、各环节责任人,实现监督清单化。

  “4”即建立4项配套机制。包括谈话提醒机制、述责述廉机制、信访研判机制、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其中,在谈话提醒机制方面,省纪委监委出台《省纪委监委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办法》,规定谈话内容、方式和程序,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制度化、具体化。而述责述廉机制则规定,要推动省委一届任期内听取下一级“一把手”述责述廉全覆盖。

  “3”即制订3个条线落实办法。针对省直机关、国企、高校实际,分别出台实施意见,明确各自监督重点,细化监督举措,丰富监督方式,完善落实机制。

  “1+1+4+3”制度体系的出台和落实,画好监督“流程图”,备好监督“工具箱”,有力推动了对全省“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实现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推动制度机制

  落实工作“实打实”

  好的制度机制不能仅仅写在纸上、贴在墙上、锁在抽屉里,要让它“实打实”落到实处。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发挥监督专责机关作用,推动制度机制的广泛运用,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做深做扎实。

  分条线进行部署。去年以来,省纪委监委分别召开市州纪委书记座谈会、派驻(出)机构座谈会,就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作出部署;在深化全省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暨巡视巡察整改推进会上,对落实《意见》提出要求。

  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带头宣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及我省系列落实制度机制,深入10个市州调研,分别与市州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个别谈话,促进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与全省新任县(市、区)委书记集体谈话,要求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召开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座谈会,要求协助党委切实抓好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

  目前,全省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监委落实对“一把手”监督的制度机制正在成为行动自觉。

  对“一把手”的监督

  “长牙带电”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融入纪检监察各项业务工作,特别是大力运用执纪问责手段,对“一把手”的监督“长牙带电”。

  去年,全省查办“一把手”案件828件,其中涉及厅局级“一把手”30件,县处级261件。省纪委监委查处省商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秦军,孝感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仇平贵,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林放等“一把手”典型案件。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向各级领导班子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0113份。

  强化以案示警、以案促改。枣阳市纪委监委组织一年一个专题学习讲座、一年一次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说案明纪警示教育会、一年一堂市委书记廉政党课、一年一本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警示录等,深化对“一把手”的廉政警示教育,推动“一把手”真正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在全省,监督向“一把手”聚焦、“一把手”时刻感到受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的氛围越来越浓。(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杨宏斌  通讯员 官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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