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湖北     |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文旅     
湖北省查处“四风”问题4182个
2022-01-04 10:40:01来源:湖北日报编辑:李燕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以钉钉子精神纠“四风”树新风 全省查处“四风”问题4182个

  “恩施州原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孔发阶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问题……”上月30日,省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为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党员干部廉洁过节敲警钟。

  严查严处和定期通报曝光“四风”问题,是省纪委监委的一项常态化举措。

  2021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继续以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省纪委监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纠正“四风”工作的行动方案》,在常和长、严和实上下功夫,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全省查处“四风”问题4182个。

  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指尖上的负担’,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体现,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对此,我们要坚决亮剑!”近期,竹溪县纪委监委督促相关单位对全县政务新媒体、APP、网络工作群进行摸排梳理,要求各地各单位自查清理,防止随意、多头、重复建群。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党和人民的大敌,必须大力整治并坚决克服。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刻不停歇。

  2021年,省纪委监委出台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举措,通报1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针对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省纪委监委组织全省开展专项检查、跟踪督查,重点查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走形式、乡村振兴项目做表面文章、疫情防控搞“一刀切”、学习教育流于形式等问题。

  截至去年11月,全省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651个,处理2428人,其中处分1418人。

  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

  当前,在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下,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由明转暗、隐形变异。

  “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这么快被发现!”2021年5月,宜都市一名公车司机偷偷驾公车办私事,当天就被该市纪委监委查获。该市采用多部门联动、科技化取证、大数据比对模式,查票据、查行程、调视频、调数据,使一批披着“隐身衣”的“四风”问题被彻查出来。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省纪委监委常念“紧箍咒”,打好“预防针”。每逢重要节假日前夕,都向全省2000多名省管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并通报典型案例。

  省纪委监委组织在全省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名贵特产、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吃喝、公务餐饮浪费、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公车私用6个专项监督检查。聚焦违规吃喝、迎来送往、消极怠工、“新官不理旧事”等现象,严肃查处换届前后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突击花钱、公务接待饮酒、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问题。

  截至去年11月,全省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2531个,处理3411人,其中处分2551人。

  旗帜鲜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此前有人反映黄梅县大河镇大庙村党支部书记胡建政收受好处费。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上月13日, 黄梅县大河镇纪委在大庙村召开“阳光反馈会”,向党员和群众代表公开宣布该事件调查的情况及结果,为胡建政澄清正名。

  “我一定继续保持工作热情,把大庙村的工作搞好!” 胡建政表示。

  在纠“四风”树新风工作中,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既用监督加压、又用信任加力,常态化开展打击诬告陷害、澄清正名和对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回访工作。

  截至去年11月,全省开展澄清正名活动2044次、查处诬告陷害行为63起;省纪委监委回访教育47人。

  “多亏组织关怀,帮助我及时改正……”近日,曾因秸秆禁烧履职不力受处分的荆州市荆州区城南高新园三红村干部伍中明,在换届选举中当选村党总支部委员。他说,自己被重用,离不开纪委监委的暖心帮扶。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还大力弘扬新风正气,督促全省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除陋习、树新风、扬正气。(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杨宏斌)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