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湖北     |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文旅      |     舆情智库
湖北省中成药集中采购“降价不降质”
2021-12-30 11:33:54来源:湖北日报编辑:李燕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药价降幅逾四成,好事如何办踏实?我省相关部门负责人解读举措——中成药集中采购“降价不降质”

  由湖北牵头,19省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收效明显:通过竞争,共有97家企业、111个产品中选,拟中选价格平均降幅42.27%,最大降幅82.63%。(本报12月23日曾报道)

  如何加强集采中选药品的质量监管,确保“降价不降质”,让患者用得放心?湖北将怎样打通集采中选药品进入医疗机构的“最后一公里”?湖北省医保、卫健和药监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释。

  涵盖新冠肺炎推荐用药

  “中成药品类多、用途广,属于老百姓常用药,覆盖人群很广,使用率很高,而且疗程较长。通过以量换价,将在很大程度上减轻患者负担,同时惠及到大量普通人群。”省医保局副局长高忻说,中成药集采在为患者减负同时,也充分考虑了企业合理利润,通过集采方式降低了企业营销成本,有利于挤掉药品流通环节不合理“水分”,净化市场环境。

  此次集采根据中成药全国销售金额排名,结合医疗机构实际使用品种,对公立医疗机构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中成药进行分类归集,采取分类施策、一类一策办法,最终确定了采购目录。中选产品剂型规格齐全,并且涵盖了一部分国家第八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推荐用药。目前临床使用的主流产品和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推荐用药大多中选,可有效满足临床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用药需求。

  倒逼企业保障药品质量

  为确保集采中选药品“降价不降质”,药监部门严把中选药品生产源头关,将对中选药品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的药品监督检查,重点紧盯低价或大幅降价的中选药品,对中选药品生产的原料采购、生产工艺、原辅料投料、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等进行深入核查、评估,督促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出厂的每盒药品都是合格产品。

  同时,持续加大药品流通使用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中选药品的经营企业、配送企业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要求,严防非法渠道药品流入药品流通企业和使用单位。对中选品种实施年度全覆盖监督抽检,及时分析、汇总检验数据,对抽检不合格药品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严肃依法依规处置。

  此外,建立中选药品全过程追溯体系,实现中选药品全过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有效防范非法药品进入合法渠道,确保发生质量安全风险的药品可召回、责任可追究。

  医疗机构优先选用集采药品

  医疗机构将在医生处方信息系统中,设定优先推荐选用集中带量采购品种的程序,临床医师按通用名开具处方,药学人员加强处方审核和调配,促进科学合理用药,切实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同时,加强中选药品供应和使用情况监测,医疗机构出现中选品种短缺的,做好分类分级和处置应对,无法处置的,及时通过国家短缺药品直报系统上报。同时组织推进药品使用监测,重点对医疗机构用药类别结构、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使用、采购价格变动、药品支付报销等情况开展监测,为湖北省药品临床综合评价试点工作打好基础。(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曾莉 通讯员 黄姗)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