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和财政部关于《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2021年11月,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基金(简称“土壤基金”)。12月21日,该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武汉市正式注册成立。
土壤基金总规模10亿元(分期设立),存续期为10年,其中投资期7年,退出期3年。基金首期出资规模2亿元,其中省政府认缴出资1亿元,社会资本出资1亿元。土壤基金以土壤污染防治为主要投资方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投资运作,重点支持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无法认定的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和相关工业园区的土壤污染风险监测及管控,具备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技术、研发及转化能力的企业或项目等。
业内人士表示,省级土壤基金的设立,将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建设,对推动湖北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湖北日报记者张爱虎、通讯员胡小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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