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湖北     |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文旅      |     舆情智库
湖北发布“免罚清单”依法容错
2021-05-07 09:35:31来源:湖北日报编辑:李燕责编:李玥

  原标题:15类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 湖北发布“免罚清单”依法容错

  应当报批环评报告表的建设项目,未办理环评就擅自开工,如采取主动关停等措施或在两个月内主动申请到环评批复,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将不予处罚。4月20日,《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发布,其中明确,将对15类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清单》列举了10项“违法行为轻微不予处罚”事项和4项“初次违法后果轻微不予处罚”事项,还增设1个“其他违法轻微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中,涉及建设项目的有5项,水污染防治有1项,大气污染防治有3项,固体废物污染有2项,此外还有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项目。

  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轻微超标,根据此前规定,应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根据《清单》规定,如该污水处理厂是初次违法,且满足超标污染物为单个因子且超标倍数在10%以内、不含一类污染物、24小时内整改并达标等条件,可不予处罚。

  “《清单》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是对生态环境执法的进一步规范,而不是放松。”湖北省环境执法监督局负责人介绍,《清单》细化明确了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的事项和情形,并未赋予违法排污者法外“特权”,更不是“免罚金牌”。

  据介绍,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将适时开展效果评估,对《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对拒不执行《清单》或滥用《清单》的单位和个人,生态环境部门将及时督促整改,依法追究责任。(湖北日报记者胡弦、通讯员吉海英)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