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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经济重振的司法“她”力量
2021-03-08 13:09:30来源:湖北日报编辑:胡礼国责编:石丽敏

  “咱们庭16个女同志,个个都是好样的。”3月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邵远红自豪地说。

  抗击疫情、下沉社区、优化营商环境、家事审判改革、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在刚刚过去的极不平凡的一年里,省法院民一庭的“女将”们以巾帼不让须眉、奋勇争先的精神,贡献了司法的“她”力量。

  投入抗疫一线 显现担当

  去年疫情暴发后,省法院民一庭全庭干警争当逆行者,积极下沉社区,协助开展排查、小区封闭管理、生活物资采购配送、困难群众帮扶等工作,为疫情防控献智献力。

  法官助理刘晓艳返乡后,就近下沉到大悟县新城法庭,整个疫情期间,吃住都在新城法庭。在各类防控物资供应紧张的阶段,她先后募集到负压救护车等急需物资和设备,为大悟县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支援。

  “很荣幸,也很难忘。”回忆那段经历,刘晓艳十分感慨。后来,大悟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专门给省法院寄去感谢信,对刘晓艳表示感谢。

  为妥善化解涉疫纠纷,省法院民一庭提前研判,编写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有关涉新冠疫情民事案件审理问题的解答》,就劳动争议、民间借贷、房屋租赁、建筑施工合同、旅游合同纠纷等提出指导意见,及时指导审判工作。整理印发《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人事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汇编》,为依法妥善处理涉疫劳动纠纷提供指引。

  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尽心尽力

  “省法院确立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我们民一庭始终坚持选择最优办案时机、办案方法和措施,帮助企业生存下去、发展好。”副庭长徐翠向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介绍了两起案例。

  荆州某房地产公司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等系列案件中,面临5000余万元的违约金,很可能导致资金链断裂。

  民一庭合议庭成员三赴荆州,组织各方当事人协商,促成开发商与24户购房者达成和解,也为后续700余户购房者化解纠纷创造了条件,企业顺利度过了生存危机。

  在办理湖北某学校与武汉某大型商超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时,为找到各方利益平衡点,民一庭法官一次又一次地上门走访、组织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7000余万元的调解协议,并继续深化合作,更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

  省法院公布的2020年《湖北法院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该庭办理的两起案件入选。

  妇女儿童保护工作获最高法院和全国妇联点赞

  “为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充分发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重要作用,省法院制定了《关于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程序规定(试行)》,全省法院已先后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87份。”3月4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法院相关负责人透露这一信息。

  副庭长王艳介绍,作为省妇女儿童工委、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联席会成员单位职能部门,她们将对妇女儿童的司法保护作为必答题,大力推进反家暴法贯彻实施。

  由该庭指导试点法院探索建立的反家暴分级预警制度、“婚姻冷静期”调解工作机制等经验,得到最高法院和全国妇联肯定。

  近年来,省法院民一庭作为牵头单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多项改革试点工作。其中,全省法院与工会系统从平台机制、司法确认、委托调解等方面加强对接和联动,分批次在60个市区县开展“法院+工会”诉调对接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湖北也成为首批进入全国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试点省份。(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袁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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