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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法院为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2021-03-01 09:33:17来源:新华网编辑:胡礼国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游劝荣:为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游劝荣:为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新华网武汉2月27日电(连迅、蔡蕾)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6日召开实施长江保护法座谈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表示,全省法院将全面履行长江保护法的法定职责,提升环境司法保护水平,为更好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游劝荣说,3月1日即将实施的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流域专门法律,对于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长江经济带建设和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全省法院要深刻领会立法精神,不断增强执行和实践法律的责任感使命感,依法履行审判职责,通过司法实践将长江大保护的法律规定变成社会生活的现实。

  湖北作为长江干线流经里程超千公里的唯一省份,对整个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全省法院要怀着对长江的深厚感情,不断强化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住历史机遇,一马当先、走在前头,积极营造长江大保护的良好氛围。各级法院要忠实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办事,为保护长江母亲河作出湖北法院应有的贡献。

  在具体执行中,游劝荣强调,全省法院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用最严的尺度、最高的标准、最优的程序来推进长江司法保护工作。法院机关要按照长江保护法对审判机关的要求,依法准确适用刑事、民事、行政法律,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作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用一个个典型案例来落实长江保护法,用法律破解制约长江保护的难点、痛点。

  实施长江保护法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全省法院将继续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协调联动机制,着力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要协调好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关系,依法监督、支持行政机关履行长江大保护的职责,推动依法行政,形成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合力。

  全省法院要加强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强化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建设,完善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和三审合一机制,构建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推动长江大保护的法治资源、司法资源整合。全省法院要着力打造专业化审判模式,推进审判队伍知识结构和整体素质的改进提升,运用改革思维、改革方法,妥善解决涉长江经济带发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等领域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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