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在法治轨道开动湖北发展快车——我省法治建设“三项重点工作”督察综述
召开座谈会27次,实地查访和暗访135家单位,查阅各类资料6300余份,访谈和问卷调查1638人次、现场测试1080人次……
湖北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龚举文介绍,这是一组来自该办组织开展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和“七五”普法等法治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实地督察的原始数据。
2020年11月10日至12月中旬,30余名来自不同单位的督察员组成4个督察组,对十堰、荆州等8个市州和省检察院等4个省直部门法治建设“三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实地督察。
2021年1月6日,湖北省委依法治省办召开法治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实地督察汇报会,总结经验、剖析问题、推动整改,助力湖北发展快车在法治轨道上稳健疾驰。
“一把手”带头履职推进法治建设
推进法治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必须担起第一责任。
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否正确履行职责,是否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是否带头尊崇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办事等,是本次督察聚焦的第一项重点内容。
“研究安排本级政府法治建设具体工作,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第二督察组在鄂州督察时发现,2017年,鄂州在全省率先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细化20条具体任务,明确职责范围。
2020年,鄂州还在全市考核督办工作中将法治建设分值比重由10分提高到30分,持续加强法治建设考核工作权威。
“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当地法治建设才能稳步推进。”龚举文表示。
在咸宁,市委书记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今年前两个季度共收集问题160个,解决114个。
在黄冈,该市依托黄冈师范学院建立了全国首家地市级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为市委决策提供参考,并实现全市党委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全覆盖。
用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作“后盾”
2020年,大冶一家从事精密铸件自动化生产的企业被免于行政处罚,大大减轻了该企业疫后复工复产压力。
原来,该企业在拆除废旧厂房时,违反法律规定,将工业固体废物露天堆放在厂区内,未采取防扬散、防渗漏等安全措施。
为此,大冶市检察院向黄石市生态环境局提出检察建议,该局调查后责令涉事公司整改。由于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已经实现,为帮助其顺利复工,大冶市检察院调查后决定支持对公司免于处罚。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对涉企案件不捕942人、不诉848人,对民营企业的保护力度持续加大。
“以前注册公司要交很多证明,现在好多了!”在荆州督察时,第四督察组听到这样一番话。
2018年起,荆州先后两次清理94项证明事项、取消无谓证明事项70项,并对336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有效解决了困扰群众和企业的办事难、行政服务成本高等问题。
不只是荆州,2020年8月,湖北省司法厅发挥统筹全面依法治省职能优势,启动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169件,清理省直部门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文件193件,持续减证便民。
2020年,湖北出台优化营商环境“黄金30条”系列政策文件,省发改委组织开展13个市(州)、103个县(市、区)营商环境评价,将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成为湖北省疫后重振、浴火重生的“金字招牌”。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大力推进建设湖北市场监管协同执法办案系统,实现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办案过程可追溯、办案责任到人等功能,方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为放大地区特色,恩施州将公共法律服务进景区纳入专项服务行动,建成一批景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4A级景区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
为体现产业特点,十堰依托汽车产业优势,成立全国市州律师协会中首家汽车法务专委会,搭建辖区内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东风及本土汽车企业法律服务的专业平台,促进十堰汽车产业与法律服务深度融合。
为激发市场活力,随州推行工业建设项目“先建后验”,并协助152家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广水市委每十天召开“旬早会”,研究解决企业在项目落户、生产发展中涉及营商环境的具体问题。
点滴细微处普法“润”无声
红色剪纸勾勒出一位身怀六甲的母亲形象,右侧标注着“继承权”字样。
在孝感,第一督察组看到了孝南区司法局与孝感雕花剪纸研究所合作完成的实物雕花剪纸画册。该画册以民法典为主题,在法治文化宣传中融入传统文化元素,生动展现民法典蕴含的社会热点问题。
据了解,民法典颁布后,湖北省司法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村(社区)活动。截至2020年底,全省各地成立各级民法典宣讲团365个,宣讲团成员3169名,开展民法典宣讲18213场(次)。
为助力营造全民学法氛围,本次督察专门将“七五”普法工作纳入督察范围,聚焦各地各单位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民法典、落实普法责任制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等。
第三督察组在十堰了解到,2019年5月起,十堰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律师进乡村(社区)、进综治中心、进信访大厅、进信访疑难案件化解“四进”活动,年均投入经费2000余万元,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一批信访积案、“骨头案”得到有效化解,干部群众法治观念显著增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也更及时高效。
湖北省文旅厅指导全省1200余个文化站和3万余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辟法治宣传栏,并引导文艺院团、社会群众艺术团体等积极创作法治文艺作品,打造省图书馆“法治课堂”等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法治文化品牌,提升普法效果。
“下一步,省委依法治省办将及时向各地各单位反馈督察意见,务求督察工作见实效。”龚举文说。(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曾雅青 通讯员 刘业飞 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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