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承接产业转移又有新目标:力争3年至5年内,培育建成一批资源利用循环化、智能化的省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国内外知名企业在鄂设立区域总部、研发机构和制造基地的数量明显增多,主导产业突出、产业规模较大、产业链条较长、协作配套水平较高的产业集群基本形成,把湖北建成中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高地。
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于12月22日印发《湖北省关于促进省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省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由各市州依托现有的各类开发区、现代服务业示范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等产业园区统筹下属县市区申报。优先支持基础较好、重点发展的县城。示范区应明确至少一个具有优势或潜力的主导产业,满足规模效益突出、创新能力显著、运行机制灵活、功能设施完善、绿色节能环保、带动就业明显等基本要求。
《意见》还就示范区申报设立、打造优势产业集群、推进产业创新升级、完善示范区基础设施、降低产业转移成本、创新示范区运营机制等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比如,设立省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示范区所在园区扩区升级,支持发展条件较好的示范区向城市新区转型等。
据悉,省发改委将加强与国家发改委对接,争取更多承接产业转移建设专项资金和政策支持。(湖北日报记者李剑军、通讯员周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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