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保障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湖北省补充耕地指标省级统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重大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实行省级统筹。
《办法》明确,国家和省级交通、能源、水利、军事国防、教育、医疗等重大建设项目,各市州、县市应按照“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市域调剂补充”的原则,优先保障重大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本区域内难以落实占补平衡的(即存在补充耕地缺口的),可申请省级统筹。根据项目所在地政府的申请,省自然资源厅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统筹,确保重大项目落地。
《办法》规定,用于统筹调剂的省级指标库的耕地指标,主要来源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修复、占补平衡和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等项目新增的补充耕地指标。同时,耕地后备资源丰富、在满足自身耕地占补平衡后仍有结余指标的县市,可申请承担省级统筹任务,将其结余指标纳入省级指标库。对积极支持省级统筹的县市,其结余指标优先安排在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平台交易,并在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试点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予以优先安排。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强调,申请省级统筹的市县,必须将补充耕地指标用于所申请的项目,不得挪作其他项目使用。各地要加强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等项目的立项实施,并强化管护,确保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湖北日报记者祝华、通讯员操胜利、邹辉)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