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湖北     |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文旅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湖北调研
2020-09-29 12:10:52来源:湖北日报编辑:苏喜茹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周强在湖北调研时强调 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 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应勇参加调研

  9月27日至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湖北调研。周强亲切看望慰问干警,充分肯定全省法院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的优异表现,勉励干警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扎实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0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湖北法院在省委统一部署下,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依法履职尽责,保证审判执行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周强听取工作汇报,对全省法院克服疫情影响取得的工作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强调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司法应对,认真开展好专项执行行动,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周强视频连线咸宁市人民调解中心,了解工作情况。咸宁在党委领导和政府、法院等参与下,建立各种调解衔接联动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取得明显成效。周强高兴地指出,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在党委领导下,积极发挥各方力量,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红安县,周强参观了被称为“中国革命第一法庭”的七里坪革命法庭旧址。他表示,人民司法从这里走来,我们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承革命传统,发扬优良作风,牢记群众路线,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践中践行使命、体现担当。红安县法院七里坪人民法庭传承红色基因,立足基层、扎根群众,扎实做好司法服务工作。看到法庭工作井然有序,便民利民务实高效,周强充分肯定指出,要切实发挥人民法庭在县域治理、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弘扬革命传统,适应新时代要求,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黄梅县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当事人高效化解纠纷,同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周强走进诉讼服务中心仔细了解劳动争议诉调对接等多元解纷机制运行情况,来到审判法庭认真听取扫黑除恶案件审判工作汇报。他指出,黄梅法院大力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开拓创新,不断提升工作质效,服务大局扎实有力,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绩,要认真总结经验,推进法院改革发展,努力争创一流业绩,促进法院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周强在湖北高院发表讲话,向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经受考验、勇于担当的全省法院干警致以崇高的敬意和亲切的慰问。他指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取得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重大战略成果,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湖北和武汉是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全省法院干警在省委有力领导下,依法履职尽责,全力参与疫情防控,以实际行动诠释了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斗争精神,用忠诚和担当筑起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坚固防线,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充分肯定。

  周强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不忘初心使命,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水平,更加精准服务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湖北省委书记应勇参加相关调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万明,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艳玲,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雪荣,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游劝荣等分别参加有关活动。(湖北日报 记者 袁超一)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