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湖北     |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文旅     
《晚清民国报刊汉冶萍公司文献辑》出版座谈会在武汉举行
2020-09-18 17:52:27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苏喜茹责编:石丽敏

【B】《晚清民国报刊汉冶萍公司文献辑》出版座谈会在武汉举行

座谈会现场 供图 湖北大学

  国际在线湖北消息(胡礼国 通讯员 雷平 蔡文华):9月17日,由湖北大学、武汉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主办的《晚清民国报刊汉冶萍公司文献辑》出版座谈会在湖北大学举行。周洪宇、彭南生、张艳国、涂文学、田子渝等多位史学界专家学者以及该书主编郭莹、周积明出席了座谈会。武汉大学人文资深教授冯天瑜发来书面致辞。湖北大学副校长王世敏和武汉出版集团党委书记朱向梅代表主办方致欢迎辞。

  《晚清民国报刊汉冶萍公司文献辑》是湖北大学教授周积明、郭莹及其团队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汉冶萍公司档案的搜集整理与研究”(项目编号:14ZDB044)的阶段性成果。该书系课题组对晚清民国报刊中有关汉冶萍公司的史料进行系统爬梳与分类辑录,历时四年形成颇具规模的资料文献辑,总计辑录报刊文献6000余件,计中英文报纸139种,期刊222种;起讫时间从1886年至1949年;全书12册(16开本),800余万字,由武汉出版社出版。

  《晚清民国报刊汉冶萍公司文献辑》的编排分为报纸和期刊两大类。为方便检索使用,编者特制作了两种目录:目录一以报纸、期刊名称的汉语拼音为序进行排列,每种报刊内选件则依刊登时间顺序编排。目录二为分类目录,根据文献内容计分总论、企业管理、经济运作、社会活动、国际关系、高层信息、劳动生活、冶炼技术、公司股票、其他等10大类。所辑录资料在保留原标题的同时,设有简体中文标题,并对原标题文字加以勘误。部分无标题资料或节选出来的资料,由编者根据内容拟出标题,以便了然。辑录的“指令”“训令”“批文”“呈文”“函件”等类文种,在标题中保留文种名、发文机关与收文机关。全书资料以原件扫描的图片形式呈现,影印出版,以期尽量保存史料的原来面貌。

  《晚清民国报刊汉冶萍公司文献辑》是汉冶萍公司公共文献史料的首次集结出版,是汉冶萍档案文献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汉冶萍公司开办于晚清,是中国近代最早的钢铁联合企业,曾被誉为“东亚第一雄厂”。作为“中国钢铁工业的摇篮”,从成立之初起,汉冶萍公司就具有振兴中国国力、代表中国形象的重要意义。而其曲折发展的历程,又浓缩了中国近代工业史、钢铁史,以及从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特定道路,承载了19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所发生的诸多事件和历史变革,由此引来社会各方面尤其是报刊舆论的关注。这些包括各种报道、评论、调查报告、政府文件在内的报刊信息和舆论,是汉冶萍公司重要的历史文献,也是对汉冶萍公司现存官方档案的重要拓展和补充,它们包含着极为丰富的信息,保存了大量未见于公司档案记载的珍贵文献,且绝大部分尚未为学界利用,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和研究价值。

  《晚清民国报刊汉冶萍公司文献辑》对晚清民国报刊资料的挖掘整理与推出,不仅为汉冶萍公司研究开拓出新材料和新视野,且以丰富多元生动鲜活的历史细节弥补了官方档案资料固有的单一性,为研究者提供了关于汉冶萍公司历史更为广泛的资料和信息,并成为研究中国近现代工业化历程的又一重要史料渊薮。

  该书入选2016年度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项目库入库项目,获2016年度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入选2017年精品出版省级重点出版物选题,获2018年国家出版基金立项资助。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