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风靡江城的保龄球运动又回来了。长江日报记者刘帅 摄
参加保龄球亲子赛的小选手。长江日报记者喻志勇 摄
22日,武汉全民健身运动会保龄球比赛在泛海城市广场举行,70个家庭70个孩子见证了一个特殊的历史时刻——自1995年以来,武汉首次举办市级青少年正式比赛。25年前,武汉曾有34家保龄球馆500条球道,目前仅剩2家球馆22条球道,但在当年的“华中第一馆”馆长林哲辑和如今仍在坚持的赵发明看来,武汉保龄球运动却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
当年的见证者林哲辑:健丰曾是“华中第一馆”
说起保龄球,已经改行多年、仍然生活在武汉的福建人林哲辑唏嘘不已:“保龄球是一项很好的运动项目,可惜这么多年仍然没有起色。”
1998年,在保龄球风靡全国的时候,林哲辑于1998年在汉口火车站旁的武汉东方大酒店投资3000多万元建成了拥有50条球道的健丰保龄球馆,那是华中地区最好的保龄球馆。“刚开业那两年,每天下午来玩的人很多,到了晚上黄金时段就得排队,高峰时有三四百人同时在玩。”
林哲辑回忆:“那时候武汉形成了以‘江北有健丰,江南有康霸’为龙头的34家保龄球馆,球道达到了500条。那两年,武汉健丰和康霸连续承办了国内最高级别的赛事——全国保龄球锦标赛,武汉一时间成为华中地区的保龄球运动中心。”
2000年后,保龄球运动渐渐结束了自己的黄金时代。林哲辑分析说,场馆的运营成本越来越高,除了投入成本高,后期场租、人工、场地维护的费用都很高,加上市场恶性竞争,武汉各场馆间还玩起了降价。“高峰时一局是25元~30元,到2000年后一局只需要10元,投入增多了,收入却下降,场馆自然减少了。”林哲辑说,附近没有场馆,玩的人渐渐少了,保龄球的市场就此萎缩。此外,到2000年的时候,国内全民健身意识明显加强,可供选择的运动项目越来越多,高尔夫、网球、羽毛球、游泳、足球等项目纷纷兴起,分流了大部分的保龄球爱好者。
2006年,林哲辑不得不关闭健丰球馆。时至今日,他对保龄球仍然有很深的情结,偶尔还会去康霸玩上几局。听说今年保龄球列入了武汉全民健身运动会的正式比赛项目后,林哲辑非常开心,他说:“这是个好消息呀,坚持下去,会有更多的年轻人加入到这项运动中来的。”
如今的坚守者赵发明:全民健身运动会带来了希望
康霸球馆,是赵发明1996年投资建成的拥有28条球道的大型场馆。那一年,他还成为了省保龄球协会主席,这个职务让他多了一份责任和担当。从那时起,虽然几经挫折,赵发明和球馆一直坚持到了今天,为武汉保留了保龄球火种。
赵发明回忆说:“那时康霸球馆紧邻洪山体育馆。红火啊,最高时一局45元还供不应求,我们办的比赛央视都来直播,仅在康霸球馆取景的电视剧就有4部。”
按照规定,只有24条球道以上的球馆才有资格举办全国性赛事,而在武汉,目前只有康霸和湖北大学两家球馆,而后者今年至今还没有对外开放。“武汉现在加起来也只有22条球道,只能举办本地的俱乐部联赛、老年比赛、青少年夏令营这一性质的小型赛事活动。自1995年后,武汉再也没有举办过青少年级别的保龄球正式比赛,目前中学生年龄段的青少年人才已经断档。”
为了节省场地租金,赵发明去年将球馆从武昌迁到了汉口泛海城市广场,球道也减少到了10个。让赵发明欣慰的是,球馆的900多名铁杆会员没有人退出,这让他对保龄球运动仍然怀有信心。他说:“现在好消息不少,去年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联合发文,将保龄球列入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现在全民健身运动会也将保龄球第一次列入市级正式比赛项目,这些政策的实施和市级舞台的搭建,让保龄球比赛再次回到市民身边,有利于保龄球运动的重新普及和推广。这次全民健身运动会保龄球亲子赛,70个家庭的报名名额,一个小时不到就报满了。”(长江日报记者 朱文秀)
比赛成绩
亲子比赛
第一名 陈青宜408分
第二名 张致勋387分
第三名 林可欣365分
第四名 罗暐博361分
第五名 谢舒依341分
第六名 余东铭336分
第七名 余家亨323分
第八名 谢珊玲322分
青少年比赛
第一名 张致勋 382分
第二名 余家亨323分
第三名 胡诗琦297分
第四名 叶云泽273分
第五名 罗暐博266分
第六名 陈青宜251分
第七名 刘思彤230分
第八名 王梓铭229分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