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湖北省税务部门助力农业“走出去”,为海外农业企业纾困解难。6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回复,湖北省联丰海外农业开发集团公司承担的《支持中国援莫桑比克农业技术示范中心可持续发展项目》,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联丰海外农业开发集团公司系湖北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单位,主要承担农业“走出去”海外合作开发任务,完成了多个农业援外项目。2019年底,公司承担的《支持中国援莫桑比克农业技术示范中心可持续发展项目》正式启动,目的是充分发挥国内农业种植优势,在莫桑比克开展科研试验、示范推广和打造农业产业链,促进农业技术示范中心可持续发展,带动当地小农户脱贫增收。该项目属于一个境外创新合作项目,关于此类项目的税收优惠问题没有先例可以参照。
疫情发生后,联丰海外农业开发集团公司遇到发展难题。为此,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就援莫示范中心项目致函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希望得到税收政策支持。
5月15日,湖北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与联丰海外农业开发集团公司就相关涉税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会商。5月22日,武昌区税务局继续跟进服务,来到公司查阅项目实施背景、资金来源、实施内容等资料,研究制定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
湖北省税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称,援非农业项目是农业“走出去”“一带一路”的重要内容,意义重大。税务部门发挥职能作用,服务湖北省农业“走出去”责无旁贷。下一步,湖北省税务局将与省农业农村厅建立长效会商机制,协调税务部门对湖北省海外农业企业进行一对一政策指导,共同为湖北农业进出口贸易、“走出去”工作保驾护航。(湖北日报记者汪训前、通讯员张熙)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