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老外在湖北     |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文旅     
武汉体育局:按照分区分级、分类分时原则开放公共体育场所
2020-04-22 19:19:58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苏喜茹责编:石丽敏

  国际在线湖北消息(张永良 通讯员 冯佳):4月20日,武汉市体育局在官方平台发布《武汉市体育场所安全有序恢复开放及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将按照“分区分级、分类分时”原则,开放室外、室内各类公共体育场所,包括公共体育场馆和经营性体育场所。

  工作指南介绍,室外体育场所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按属地原则,经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后有序开放。室内体育场所(不含健身房、游泳馆、在密闭场所或利用地下空间开设的通风条件较差的体育场所或体育场所部分区域),在满足通风条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按属地原则,经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后有序开放。健身房、游泳馆、在密闭场所或利用地下空间开设的通风条件较差的体育场所或体育场所部分区域暂缓开放,线下体育培训业务暂缓恢复。

  工作指南要求,在恢复开放的体育场所入口应设有醒目提示和基本防控制度告示牌,并公布所在地疾病控制中心电话;加强出入口管理,对进入人员(包括员工、顾客、来访人员)严格实施“湖北健康码”核验和体温监测管理,对拒绝接受体温监测、不能提供“湖北健康码”以及体温异常者,谢绝入场;同时做好顾客健康状况信息登记,包括姓名、体温、进出场时间以及联系方式等。疫情防控期间,市民在健身活动项目的选择方面,不宜选择有身体接触的对抗类运动项目,多人运动项目应以个人练习为主,避免近距离、接触式、高强度的竞赛类、对抗性团体体育运动项目和聚集性健身锻炼。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